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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履职 负责到人

2017-08-28 15:53: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促进履职 负责到人

——江苏省对电梯从业人员进行“累积记分制”管理的探索

文 笑冰

当前,电梯问题日益凸显,给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带来较大压力。这其中,住宅电梯的使用管理是关键环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南京市江宁区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以来共计131件的电梯投诉举报进行了分析,发现电梯使用单位未尽责、电梯管理人员未履职占95.4%,是造成投诉举报多的关键,因此,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寻找加强对电梯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的办法。

“累积记分”管理的设计思路

电梯安全管理要靠使用单位的电梯管理人员来具体落实,而目前的实际状况令人堪忧,电梯使用单位“以维保代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持证的电梯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电梯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力的问题比较严重。而作为监管部门,当发现电梯管理人员不履职情况时,除了责令使用单位批评教育外,没有其他更有效的手段。

驾驶员开车违规,是要扣分罚款的。那么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能不能进行“累积记分”的有效监管。“累积记分”是指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记以分值,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进行累加,再按照累加的分值作出相应处理的管理手段。“累积记分”能填补对不能处罚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无法有效监管的空白;可以与行政处罚灵活兼容,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的威慑作用;对从业人员有实实在在的教育引导作用,充分体现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国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除深圳同时在对电梯维保单位试点外,鲜有相关研究和应用的正式报道。

“累积记分”管理的组织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电梯管理人员为突破口,开展一点改革尝试,在全国率先试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累积记分制”。

一、研究出台记分规则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了记分规则起草小组。起草小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研究起草了《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记分规则(试行)》的初稿。随后邀请南京市质监局和技术机构的领导专家,进行论证和修改;然后报市局,经市局进一步修改后审核通过。最终市局出台了《关于在江宁区试行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江宁区开始试点。

二、全面组织部署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全区住宅小区的电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会议的形式,对在小区试点电梯管理人员“累积记分制”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在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等电梯相关现场检查活动中,依据《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记分规则(试行)》,对电梯管理人员实施记分管理。

2015年9月10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天印花园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南京爱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出了首张“罚单”,当场记3分。截至2015年年底,仅4个月时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已经开具了22份“罚单”,对20个使用单位(18个住宅小区,4个企事业单位)的20名电梯管理人员,累积记52分。记分的情形分别为:未及时报检的有8例,未张贴有效安全检验标志的有7例,未及时排除电梯故障的有4例,未监督维保的有3例。

三、总结提高阶段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电梯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市局书面汇报。市局适时考虑扩大试点范围,不断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累积记分”管理的试点效果

一、电梯投诉举报明显减少。自电梯管理人员“累积记分制”试行以来,江宁区电梯投诉举报数量明显减少。

二、电梯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明显提升。进一步明确了电梯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规范了电梯管理人员的日常巡查、定期报检、故障处置和监督维保等安全管理行为,甚至还改善了电梯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增强了服务意识。

三、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通过狠抓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突出了住宅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的规定普遍得以落实,物业公司将电梯管理工作推给维保单位的现象明显减少。

四、提升了电梯的安全监管效能。“累积记分制”的试行,促使使用单位更加重视电梯安全管理,更加主动的发现、排除电梯故障和安全隐患,大大提升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效能,体现了由“设备监管”向“人员监管”思路的转变。

电梯安全责任重大,但又涉及诸多环节和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可利用的抓手并不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就是一个有“开发前景”的管理资源,我们要好好利用,让其充分发挥作用,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服务。

因此,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参照机动车驾照管理模式,对电梯管理人员进行记分管理,就是一个颇有潜力的监管手段,适应了目前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综合治理能力的大环境、大趋势。

作者单位: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责任编辑: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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