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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出炉

2015-05-25 10:51: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出炉

质检系统领得二十余项任务

    ■文/钟 质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通知,明确了6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及百余项具体工作,其中有20余项具体工作由质检总局牵头或分工负责。

   《要点》指出,2015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深入推进法规和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集中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营造公平竞争、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今年,我国将加强立法顶层设计,制订修订法律法规,完善部门规章制度,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其中由质检总局牵头或分工负责的工作包括:

   分工负责系统梳理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分析违法犯罪行为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适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完善配套制度,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

    分工负责配合制订电子商务法。

    负责出台客车安全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空气净化器等产品标准。

   牵头负责做好“打击侵权假冒相关产品检验鉴定方法研究”项目成果梳理、总结和验收,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围绕社会热点,加强监管执法

   根据《要点》,我国的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将延长至年底,同时深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车用汽柴油专项整治,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推进软件正版化,加强行业重点监管。其中由质检总局牵头或分工负责的工作包括:

   分工负责健全监管制度,深化生产加工源头治理,强化重点网站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和在线监测,严格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执法监管,加强政府与企业、行业组织合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打击针对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

   上半年,围绕春耕、夏种和节庆等重要时段,分工负责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和流通领域监督检查,查处侵权假冒、无证生产销售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农村市场诚信建设,畅通农村商品流通渠道。

   分工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将省域交界处和农村列为重点监管地区。清理“山寨加油站”和“黑加油站”。将收缴的劣质汽柴油实施环境无害化处理。推动完善车用燃油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督检查体系。

   分工负责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对出口非洲、阿拉伯、拉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跨境执法协作机制。结合全球价值链布局,积极为优秀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拓展正规产品销售渠道。

   分工负责深入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种子、种苗、农机等为重点,开展春季、夏季百日、秋冬种和“红盾护农”等专项行动,对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深挖制售假劣农资源头,查处制假售假、无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以及农药、兽药、饲料有效成分含量和违禁成分的检测,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对不合格的农资采取下架、退市、召回等措施。加强对农药、化肥等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监督检查,严格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发,严格实施磷铵、合成氨行业准入。开展打击非法种子进口“绿蕾”行动。

   牵头负责以建筑材料、汽车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有机产品和消费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质检利剑”打假战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行为。

    分工负责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分工负责查处侵犯地理标志违法行为。

    分工负责查处伪造、冒用和超期、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

    负责对重点区域开展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强化保障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今年,我国将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其中由质检总局牵头或分工负责的工作包括:

   分工负责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对侵权假冒商品实施追踪溯源,及时发现问题和线索,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

   分工负责建立完善本系统上下贯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信息报送、案件督办、监督检查等功能。积极推动部门间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分工负责鼓励发展水平相近、地理位置接近的地区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完善跨地区衔接配合的工作程序。以协调开展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为切入点,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执法联动等制度机制。

    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司法保护

   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依法及时批捕、起诉侵权假冒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受理、审判侵权假冒案件。其中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工作为:

   完善部门协作规范和案件移送标准与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共享范围、信息录入内容和时限。加快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中央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互联,推动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与同级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业务信息实现共享。

    推动社会共治,引导全民守法

   利用案件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面向企业做好服务。其中由质检总局负责或分工负责的工作包括:

   分工负责依托有关政府网站,依法公开依照一般程序办结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信息。推动建立侵权假冒案件公开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负责推进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质量守信和失信企业名单。

    分工负责开展执法、司法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深化合作交流,做好涉外应对

   今年,我国还将做好多双边谈判磋商,加强跨境执法协作,深入开展跨境交流。其中由质检总局负责或分工负责的工作包括:

   分工负责加强与境外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开展线索通报、协查取证、司法协助等合作,围绕重大涉外案件组织开展跨境联合执法行动。

   负责推进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合作,加大进境检验检疫证书核查力度。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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