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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条款的实施及审核

2015-04-17 15:31: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SO140012004标准

   4.3.2条款的实施及审核

    ■文/孔春红  俞扬生

    ISO140012004标准4.3.2条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规定:“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b)确定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正确理解标准的要求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的最基本的条件。从标准4.3.2条的要求中我们可以知道:一是组织要建立识别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程序,同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和方式并及时更新;二是要确定这些要求在组织的环境因素的具体应用,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并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充分考虑这些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审核员实施审核时,如何充分理解标准的要求,以确保审核的有效性,本文结合审核实践活动对4.3.2条款的实施及审核进行探讨。

    对4.3.2条款的审核思路

   1.检查组织是否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控制程序》,程序中是否明确了组织各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和获取中的职能和作用,获取的方式方法、时机及更新等,这是保证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齐全的基础。

   在审核多家企业时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的程序规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和获取只由某一个部门负责(如办公室),这样很难保证收集齐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通常,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和获取,是要靠各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才能得到保证的。例如:设备部门负责收集与设备(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技术部门负责收集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收集与消防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环保部门负责收集与污染排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经营部门负责收集与顾客有关的其他要求,等等。只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要求,才能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并相互进行配合和合作,从而保证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齐全。

   2.检查组织是否明确了收集的渠道和获取的方式及方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方式方法、渠道多种多样,通常通过网络下载、报纸报刊收集、新华书店购买、与上级主管部门(如环保、安监、消防等)联系等渠道获取。审核员可通过询问和交谈,了解其收集和获取的方式方法是否可行,查阅获取的清单是否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3.检查组织如何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评价和更新,是否对收集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明确了适用的内容或条款。审核过程中,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看相关要求的收集是否齐全(通常由专业审核员进行),是否是适用的最新的有效版本,同时查看评价出来的适用的内容或条款有否遗漏,是否定期进行更新。

   4.检查组织是如何把适用的要求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尤其是重要环境因素,组织在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如何考虑这些适用的要求。组织首先要确定这些适用的要求与环境因素的对应关系,而对这些要求的满足,一般情况下,组织可通过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制定及运行控制程序中明确适用的要求或内容,在监视和测量程序中明确其要求或控制标准等方法进行。

   审核员在现场审核时,不能简单地看到有一张环境因素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对应表即可,而要通过组织确定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方法中,逐一寻找客观证据。一般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

    (1)组织制定的方针是否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做出了承诺;

    (2)制定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是否考虑了这些要求;

   (3)组织制定的运行控制程序包括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各类作业指导书等是否引用或明确了这些适用的要求,或达到这些要求的方法;

    (4)组织制定的监视和测量程序中明确了这些适用的要求(如污染物排放标准);

    (5)组织内部审核时,是否包括对这些适用要求的审核;

    (6)组织管理评审时,是否包括对这些适用要求的评审;

    (7)组织是否对合规性进行定期评价等等。

    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评价

   在实施审核过程中,可以按照上述审核思路进行,也可以结合其他条款的审核同时进行。根据审核过程收集的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系统的分析,作出综合判断,看是否符合标准4.3.2条款的要求。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基本符合或不符合的判断,应提出或开出书面报告,描述不符合的事实证据、不符合的范围和程度及改进的要求和希望,以促进组织更好地实施标准的要求。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3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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