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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浙江制造”试点工作访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纪圣麟

2015-03-19 09:52: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助推转型升级 实现华丽变身

——就“浙江制造”试点工作访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纪圣麟

    ■文/子 墨


   质量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方的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一直以来,浙江省坚持把抓标准、提质量、创品牌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标准、质量、品牌建设,有效地提高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

   “当前,浙江的经济正处在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换档期,为此省委、省政府作出联动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的战略部署,这是建设“两美”浙江的必然要求,也是全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要求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浙江省质监局副局长纪圣麟说,自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推进品牌大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工作体系逐步健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综合竞争力逐步增强等方面。

   但是,浙江省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已然成为“制造大省”,却不是“制造强省”,浙江生产的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短,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在国际市场缺乏竞争力。如何提升“浙江制造”水平,如何促进产品升级、产业提质,推动企业转型做强,一直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大课题。为此,浙江省委在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作出了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的重要部署。“浙江制造”培育工作成为了联动推进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的重要载体和举措。

    锁定发展方向

    那么,究竟什么是“浙江制造”呢,它具有哪些特性?

   纪圣麟解释道,经过了广泛调研讨论,我们把“浙江制造”定位为“代表浙江制造业先进性的区域品牌形象标识”,梳理出了四个特性:

   一是“创新性”,企业需牢牢掌握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先进性”,企业需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产品技术指标需达到国际先进标准;三是“带动性”,企业需带动产业链协同制造发展;四是“责任性”,企业需诚信经营,并注重环境改善、资源保护、社会服务等社会责任。这些特性既是政府导向,也是全省产业提升竞争力、企业接轨国际的努力方向,现统筹到“浙江制造”之中,属于全国首创。

   据悉,从2013年的探索研究形成共识,到去年年初质检总局的试点批复,再到政策层面的铺垫准备,“浙江制造”已经在永康市、湖州市南浔区、平湖市、桐乡市、绍兴市上虞区、嵊州市和温岭市等7个县(市、区)启动实施。

    夯实培育基础

   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离不开标准、认证体系的支撑。按照“浙江制造”特性构建标准体系,依据标准体系制订认证制度,浙江省质监局对整个制度设计都按部就班进行。目前,“管理标准+产品标准”的“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已经制订完成,其中《“浙江制造”通用要求》和《“浙江制造”管理体系要求》将尽快以浙江省地方标准形式发布,汽轮机、电除尘器、油烟机、衬衫四类“浙江制造”首批试点产品标准将以认证技术规范形式发布。“浙江制造”认证实施规则、认证程序和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认证制度已经着手制订。

   同时,浙江省质监局已经在“五县十业百企”试点开展培育工作。他们坚持“试点突破、点线面结合”的原则,按照“浙江制造”特性,并兼顾经济效益和特色优势,着手启动“浙江制造”培育。在“点”上,选取了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隐形冠军”100家;在“线”上,选取了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等10个行业;在“面”上,选取了嵊州、永康等覆盖培育行业的5个县(市)。对“十业百企”培育工作,该局将依托浙江大学专业平台,推出“浙江制造”培育训练营活动。“五县”培育工作,他们编制了“浙江制造”县域试点培育方案,推动地方政府探索形成引导企业主导定标、对标、达标的良好经验。

    明确推进机制

   纪圣麟认为,打造“浙江制造”品牌可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的思路,政府构建“浙江先进制造标准体系”的推进机制,各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制定先进的产品制造标准,第三方机构在企业自愿申明申报基础上依据先进制造标准体系组织认证,以此建立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制度框架和推进机制。

   2014年10月27日,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和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起草的地方标准《“浙江制造”评价规范》(DB33/T944-2014)正式批准发布,并于11月27日正式实施。这个标准的实施为“浙江制造”奠定了技术基础,标志着培育工作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为了有时、有效、有力地推进“浙江制造”培育试点工作,浙江省质监局的各项工作举措已经全面铺开。

   筛选出品牌培育试点产业的企业梯队。围绕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浙江制造”在自主创新、管理和技术先进、产业带动和履行社会责任上的要求,充分开展产业、企业情况调研。根据发育成熟程度,确定一批试点培育产业的企业梯队。

   梳理出品牌培育试点产品梯队。根据筛选的企业梯队,按照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培育目标,理出一批“单打”冠军、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拳头”产品,一批列入培育行业的优势产品,一批成长型的产品,形成产品培育梯队。

   制订“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组织“拳头”产品和行业优势产品生产企业联合行业协会,积极研制“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产品关键技术指标须高于国家标准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抢占创新成果和关键技术标准话语权,确定“浙江制造”产品的竞争优势。

   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大力开展“浙江制造”标准体系(“浙江制造”评价规范和系列产品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根据梯度培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浙江制造”对标达标活动,通过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精准对接,将“浙江制造”的特性要求有效传导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之中,指导培育企业通过对标找差距、促提升,努力达到或接近“浙江制造”标准水平,实现培育效率最大化。

   鼓励企业开展“浙江制造”认证。根据“企业符合先进标准的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模式,引导培育成熟的试点企业积极参加“浙江制造”产品认证,使用“浙江制造”标识。加强对认证工作的监督,强化“浙江制造”的品牌保护工作。

   另外,积极营造“浙江制造”政策舆论环境。在政府层面出台“浙江制造”政策,推进“浙江制造”采信,是“浙江制造”制度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在宣传造势上,浙江省质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加大“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注重总结推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培育“浙江制造”品牌企业成功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更多的企业迈入“浙江制造”先进行列,促进质量效益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2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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