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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国质检工作亮点频现

2015-02-13 15:3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钟 志  图/焦 强

   2014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深化改革。质量工作也进一步得到重视加强。引人瞩目的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三个转变”重要论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让人鼓舞、倍加振奋。

   过去的一年中,全国质检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大力推进质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抓质量,为迈向“质量时代”夯实基础

   质检系统认真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不断加强质量宏观管理。经国务院批准,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李克强总理、杨晶国务委员、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大会,李克强总理作重要讲话,王勇国务委员全程参会并作总结讲话,社会反响热烈。按照国务院部署,全系统启动了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并将质量工作考核纳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各省(区、市)进一步强化了质量强省(区、市)战略,中央国家机关37个部门与总局共同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了质量共治。质检系统坚持定期发布国内产品和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报告,开展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首次发布我国服务业质量报告,突破性地将产品质量合格率和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国家统计序列。基本建成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全国质量信用档案,进一步完善了国外通报召回退运追溯调查制度。质量基础建设不断加强,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345项,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项目达到1317项,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530项,提出国际标准48项。深入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活动。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88个,建成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32个。开展旅游行业、汽车售后服务质量提升活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首次突破90%。

    保安全,全年未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质检系统集中监管力量,聚焦“三大安全”。突出消费品安全,监督抽查比重提高至52.7%,抽查不合格率为11%。启动了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将电商产品质量纳入监管范围,开展网上抽查和源头追溯。妥善处理汽车“三包”争议投诉3940件,召回缺陷汽车504万辆,召回玩具、电器产品421.4万件。联合公安部改革机动车检验制度。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推进电梯等特种设备监管方式改革,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22%。突出国门安全,我国现有259个运营中的口岸全部通过核心能力建设达标验收。严格口岸把关,发现有传染病症状者4.98万人次,同比增长57.9%;检出核与辐射有害因子超标2291起;极端重视埃博拉疫情防控,排查来自疫区人员近3万人次,发现有症状者93人,转运78人;截获有害生物5300种80.3万批次,分别增长9.2%和33%,依法退运销毁进口不合格转基因玉米及制品142万多吨;检出进口不合格食品化妆品2.7万批,增长136.2%;检出进口不合格商品11.6万批,增长166.4%;抽查法检目录外进出口商品3385批,不合格率为34.86%。全系统妥善地处理了热点事件,较好地守住了安全底线。

    促发展,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作用

   质检系统紧跟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围绕优化市场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两批将前置项目全部调整为后置审批;大力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查处违法案件5.6万起、货值41.1亿元,开拓了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新领域。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狠抓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严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组织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配合国家对进口粮食、煤炭、肉类和水产品等实施宏观调控,参加国家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实施在库重量公证检验。大力支持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广东横琴新区开放开发,制定质检促进新疆、赣闽粤原中央苏区等地发展意见,做好援藏援疆工作。围绕服务外贸发展,通过构建“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新模式,探索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免收出口法检收费、检疫审批授权、注册备案采信第三方认证结果等措施,积极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免检验检疫行政事业性收费17亿元、降幅接近31%,签发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576万份,帮助出口产品在海外减免关税约95亿美元。批准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80个。各直属局出台实施促外贸措施,为企业缩短了通关时间,降低了成本。组织评议WTO/TBT-SPS通报增长17%,对外签署77项质检合作协议,成功举办10项APEC质检机制会议,圆满完成联合国金伯利进程主席各项工作,作为创始成员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认证体系。批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97件,获保产品增值15%以上。

    强质检,质检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质检系统认真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成立总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6个专项小组,全面深化质检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提出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1项,总数达到国务院取消下放1/2的目标要求。探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积极推进监管棉花公证检验流程改革。质监分级管理改革方面,联合4部委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力争在基层机构调整中体现质量元素。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改革方面,出台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18项举措和加强进口的意见,全面取消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商品法检。大力推动检验检疫监管通关模式改革,推进出入境特殊物品和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改革。全面展开与海关“三个一”合作,推出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批11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质检创新制度。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方面,制定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推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起草《全面深化标准化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改革方面,将代码年度验证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制定取消代码收费的改革方案,探索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面,正式上报纳入分类范围的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直属局所属检验检疫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在加紧协调。

   质检全系统把转变政府职能与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质检建设,开展消费品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立法研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推动计量法、标准化法、重大设备监理条例等制修订工作。完成了第四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文件内容发布。改革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全面推行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开展全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业务督察发现工作风险31项。加强科技质检建设,发布了《中国特色质检技术体系建设纲要》,建成国家级检测机构89个,实施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76项、总局科技计划项目562项,1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总局网站年点击数超过10亿,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第三。干部教育培训超过10万人次。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5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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