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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社区进行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的实践与展望

2014-10-28 13:34: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城市产品质量监督的新探索

  ——上海在社区进行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的实践与展望

  ■文/黄培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现“在我国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完善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的目标要求,上海市质监局围绕地方工作实际和质量发展需要,积极探索质量监管新方法,将产品伤害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与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创新有机结合,推进了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系统建设。2014年4月,市局制定下发《关于在部分区(县)开展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面向2014年度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的区(县)部署开展首批试点工作。通过前期试点社区选取、人员业务培训、试点方案编制、监测点试运行等,截至目前,上海市松江、普陀、虹口、闵行、闸北等5区6个居民社区已全面启动监测试点工作。

  主要特点

  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是以城市社区为依托,通过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社区设立监测点,持续、系统地收集、监测与产品有关的信息(包括产品信息、企业信息、伤害信息、伤害情况等),并将信息及时传输、统计、分析、预测及研判伤害成因、特点及产品缺陷的类型,最终为质监部门制定质量安全政策、实施质量安全管理、评估干预措施效果、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等提供科学依据。

  从目前来看,上海市开展城市社区监测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发挥大质量工作机制作用,依托本市“质量进社区”工作经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资源整合,逐步搭建起全市统一的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平台、网络,实现对区域产品质量的动态监测,促进产品质量监管方式、方法和效能的提升。从系统的整体设计来看,监测系统建设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城市社区成为质量工作的重要载体。社区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综合性基础机构,为居住在一个固定区域的居民群体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居民加强与外部沟通交流提供桥梁和纽带。在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中,其工作体系设计为“社区、基层质监局、市质监局”的“三位一体”结构。其中,居民社区被吸纳进大质量工作机制中,犹如质量工作的“四肢”,承担着质量知识宣传、质量信息传递、产品伤害信息收集和上报等功能,发挥着重要的工作载体和基础保障作用。

  二是信息数据成为质量工作的重要工具。信息时代,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与物质、能量一起共同构成现代人类社会资源体系的三大支柱,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在政府监管中,信息又是一种重要的监管资源,与人、财、物等其他监管资源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充分利用信息数据,能有效节约其他物质性监管资源,提高政府部门监管的效能。在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中,其工作目标设计为信息的“上传、下达、处置”,即通过监测点,居民可以及时将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等信息上传质监部门,质监部门也可以及时将缺陷产品召回、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等信息下达社区,并对归集的质量信息通过分析和研究,提出处置意见等。在此过程中,信息始终贯穿各个环节,成为质量工作的重要工具。

  三是问题导向成为质量工作的重要方法。问题导向是指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方向的工作意识和方法。从唯物辩证的角度看,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事物矛盾的具体体现。随着工作实践和事物发展,矛盾和问题将永无止境。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问题意识,瞄准工作实践中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研究、判断和处理,是推进工作发展、引领时代进步的重要举措。在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中,其工作原理设计为“反向倒查机制”,即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监测系统归集信息、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倒查根源,最终提出解决方案,指导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召回、执法查处等质量工作开展。因此,基于问题导向的监测系统建设,是对以正向查找机制为特征的传统质量监管方式(如企业检查、产品抽查等)的有力补充,是深化和推动质量工作的重要方法。

  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品种类日益丰富,产品构造日渐复杂,产品质量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及时、准确获取产品质量信息,运用科技手段分析、研判产品质量问题或缺陷,指导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探索推进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系统建设,为我们创新质量监管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实现质量工作目标提供了一条通道。

  一是有利于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国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要求加强合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有利于质量进步的社会氛围、形成紧密衔接和协调配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点的建立,着眼于质监部门和社会力量的整合,使质量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的最基层组织,将质量工作的服务面扩展至社会的最广大民众,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质量工作的社会覆盖面,有助于推动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

  二是有利于提高质量信息采集的效率。及时获取质量信息数据,是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开展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从目前来看,传统的产品质量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质监部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机构产品检验、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等。这些方式,一方面不能涵盖所有的产品质量问题,另一方面也存在信息归集的延时和滞后。以产品质量检验为例,受检验规程、产品特性等因素影响,从产品抽样、送检、检测、出具报告到最终质监部门获知产品质量结果,往往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在此时间段内,问题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始终存在并有可能扩大蔓延。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点的建立,着眼于发挥社区固有平台的优势和贴近市民的特点,力求缩短信息采集距离,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实现质监部门更快速地获取质量信息,更高效地发现质量问题,更有效地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有利于提高质量宣传引导的效果。开展质量宣传教育、普及质量基础知识、传递质量工作动态,是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和理念、营造全社会良好质量氛围的重要手段。当前,“质量月”、“质量进社区”等活动的开展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受活动时间和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影响,活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高。以缺陷产品召回为例,每年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召回信息,这一信息发布方式对网络欠发达地区以及中老年市民而言,在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方面还存有局限。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点的建立,着眼于发挥社区在人力、物力等资源优势,力求及时将质量信息广而告知社区居民,有助于拓宽质量宣传的渠道,提高质量引导的效果。

  四是有利于推动服务型质监建设。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加快,政府的主要职能更加侧重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服务型质监建设势在必行。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点的建立,着眼于利用“质量进社区”等成熟的质量工作经验,一方面将工作重心下沉,拉近质监部门与居民百姓之间的距离,通过近距离服务广大民众,妥善解决群众质量抱怨,有助于实现质量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向社会展示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将监测点逐步发展成为质量工作的服务点和便民点,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质量问题、表达意见建议的渠道,满足民众“足不出户”参与质量监督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质监部门服务百姓的能力,促进服务型质监建设。

  五是有利于提升质量安全监管的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逐步面临“人机不匹配”、“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等问题外,在问题的发现机制上主要依托检查、抽查、调查、核查等“正向查找”机制。以产品监督抽查为例,由于缺乏“问题导向”机制,监督抽查计划的编制往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产品抽检和质量问题发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点的设立,着眼于拓宽问题发现机制,在原有“正向查找”的同时,增加了“问题导向”和“反向倒查”机制,通过持续收集产品质量问题信息,反向查找存在问题,研判和锁定不安全产品,有助于为科学制定质量安全政策、指导质量监管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未来展望

  按照上海监测试点工作计划,至2015年,上海市将建成一批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点,初步构建起一套符合地区实际的质量信息监测指标体系、互联互通机制和监测管理制度,为推动全国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工作发展积累经验,提供参考。

  当然,必须看到,目前上海的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试点工作才刚起步,监测系统建设还属新生事物,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形成制度,有序推进。展望未来的发展,笔者认为,监测点的建设应朝着“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一)完善工作体系,加快推进监测工作系统化建设。

  完善的工作体系是社区监测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运行架构。进一步巩固社区、基层局、省级局“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明确任务分工,界定职责范围,提高工作效率。要发挥社区的工作载体和平台作用,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社区数量,强健其作为监测工作的“四肢”功能。要发挥基层质监局的工作桥梁作用,逐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加强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对信息汇总、筛查、处理能力,强壮其作为监测工作的“躯干”功能。要发挥省级局的统筹协调作用,深化理论研究,丰富理论体系,提升组织指挥、分析研判、统筹协调能力。

  二是建立监测指标体系。针对试点工作目前主要集中在儿童玩具等有限产品的现状,瞄准未来监测系统发展方向,加快推进监测指标体系建设。要扩大监测产品的范围,逐步将家电、服装、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产品纳入监测范围,拓展服务便民功能。要改进《信息采集记录表》的设计,针对不同种类产品,充实填报项目,完善信息内容,提高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发挥标准化工作优势,将标准化引入监测工作中,探索形成科学、规范的监测指标体系。

  三是完善监测工作机制。针对监测工作兼具技术性和行政性的特点,加快联动机制建设。对内要建立“行政与技术有机融合”机制,加强质监部门与技术机构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对外要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加强社区、质监部门、检验单位的联动,发挥各部门资源优势,加快形成部门协同配合、信息联通共享机制。

  (二)强化信息处置,加快推进监测工作信息化建设。

  有效的信息处置是社区监测系统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是丰富采集手段。有效的信息采集是掌握各类信息的基础。采集手段的丰富,应结合监测系统的未来发展,在技术手段上注重信息技术应用,通过开发专门的信息处理软件,发挥互联网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的“在线录入与传输”。在人员配备上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引入“社区志愿者”队伍,扩充信息采集人员的数量。在采集渠道上注重挖掘社区潜力,发挥社区报刊、宣传栏、电子屏等设备设施作用,提高信息传递效能。

  二是完善评价方法。科学的信息评价是有效利用信息的桥梁和纽带。评价手段的完善,要注重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快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力量培育,提升对产品伤害、缺陷信息的专业甄别、分析、研判能力。要加快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模型,以及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衔接的科学评价模式。

  三是拓展应用空间。实用的信息应用是实现监管工作任务目标的根本。应用空间的拓展,要结合质量工作特点和需要,分层次、有创造性地开展。要发挥信息传播的作用,逐步加大质量信息面向社会的发布数量和频次,扩大质量知识、工作动态、预警信息等的传播效率。要深入挖掘信息处理的价值,发挥其在指导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质量安全监管、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注重有序管理,加快推进监测工作规范化建设。

  完备的管理体系是社区监测系统建设的基本保障。

  一是加快专项立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明确监测工作参与各方的职责和要求,有利于规范监测工作方法和程序,有利于保障及时有效地采集、分析、处理、发布信息,提高监测工作的科学和有效。目前,加强立法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监测工作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研究确定适合我国质量监管发展实际的监测理论体系和制度规范,加快专项法律制度建设,为深入推进监测系统建设做出科学规定。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正视试点工作刚起步、缺乏相关配套制度调整的实际,积极谋划并大力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着眼总体布局,制定出台社区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明确监测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总体目标、职责分工等重大事项。要着眼程序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工作各环节的操作步骤和具体要求,为监测系统建设的规范、有序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推动社会参与。注重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以提供有效社会环境保障为目标,推动全社会参与监测系统建设。要推动各级政府加大对监测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对监测信息平台、工作体系、舆论宣传、课题研究、专项立法等工作的政策和经费投入。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舆论传媒工具,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认识、熟悉、理解、认同并参与到监测系统建设中来,运用社会的合力,形成全社会“合力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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