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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质监局构建新形势产品质量监督新机制侧记

2014-03-11 15:14: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探出一条新路

——浙江省质监局构建新形势产品质量监督新机制侧记

  ■文/子 墨

  质量监督的本质是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基础之上,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最终起到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过分关注合格率,不敢、不愿、不想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的认识误区,浙江省质监局从转变全省系统质量监督工作理念入手,强化突出发现、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主线地位,从根本上扭转质量监督工作的履职缺位问题。

  未雨绸缪

  去年9月,浙江省质监局出台了《鼓励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全面提升解决产品质量问题能力的指导意见》,提纲挈领地对全省系统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建立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激励考核机制,将发现、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与工作质量评价中,鼓励基层质监部门和技术机构及时积极地发现、上报和处理产品质量问题。鼓励发现问题,并不是简单地鼓励基层提升监督抽查的“不合格率”,而是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通过日常监督职能对客观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质量安全监督履职中存在的风险、标准滞后造成的隐患等问题进行积极地挖掘、探索,源于监督抽查,但不限于监督抽查。工作开展以来,已经收到基层质监部门与检测机构上报的各类质量安全问题与风险信息54条,风险问题处置结果6条。

  另外,去年7月,浙江省质监局成立了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公室,随后各市局也都相继成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全省系统的风险监控网格化管理已经初步建成。风险办的工作职责,就是通过舆情收集等手段,加强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收集、研判,并及时进行通报,为出台产品质量监督政策提供有力依据,为固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强化风险的监控机制,部署安排技术机构开展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控项目。风险监控项目就是根据国外、国际更加严格、先进的标准,甚至脱离任何标准,对重点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和对策,有效地弥补了产品标准滞后带来的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

  市场反溯

  浙江是市场大省,也是电子商务大省,为浙江省质监局探索建设产品质量市场反溯监督机制(以下简称“市场反溯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平台。市场反溯机制是指对市场(包括虚拟市场和实体市场)上的产品通过主动买样检测、投诉举报、相关部门通报、舆情收集等多种途径获取产品质量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进而对生产领域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反溯的一种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面对网络市场和实体市场两种不同的市场形式,浙江省质监局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试点和创新,初步建立了以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模式”为代表的产品质量专业市场反溯监督机制。从网络和实体两个市场的反溯试点来看,抽样产品的不合格率普遍较高,网络市场反溯机制试点中,产品抽样不合格率为40%左右,实体市场反溯试点中,产品抽样不合格率为45%左右,均高于生产领域监督抽查的不合格率,充分体现出市场反溯机制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对“三无”产品的泛滥起到遏制作用。

  找出差距

  为了体现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提升功能,真正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实惠,浙江省质监局创造性地开展了质量比对和质量评价工作。组织相关技术机构,通过对省内重点产业的产品与国内外名优产品进行各方面的详细比较,找出与先进质量水平间的差距,找出桎梏产品质量的主客观原因,为该省产品质量提升提供对策建议。质量评价着眼于某个产业整体质量水平的宏观角度,质量比对则是立足于各个企业具体质量水平的微观角度。

  该局质量评价工作自2012年开始实施,其中汽车车灯的质量评价项目成果得到了毛光烈副省长的肯定与批示。质量比对则是今年浙江省质监局主推的全新工作,除了进行检测数据比对外,在结果出炉后,组织行业协会将比对的详细数据结果对外公布,开展行业性的“晒数据、找差距、促提升”,一方面正确引导消费,满足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更深层次的知情权,让消费者掌握了解合格企业中的优秀产品,另一方面帮助企业寻找差距,在行业内形成比质量、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提升全省产业水平、唱响“浙江制造”提供助力。去年开展的5个质量比对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实木复合地板、家用漏电电路器和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三个产品的质量比对结果于9、10和11月份对外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剩余的两个比对结果数据在12月底也会陆续发布。通过对重点产业、重点产品质量的评价和分析,不断强化质量监督服务功能,为企业提升质量水平提供依据和参考,为消费者放心消费提供引导和指南,为促进产业升级提供依据和对策。

  结果透明

  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现有的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现状,浙江省质监局大力推进监督抽查信息公开的改革创新,于去年9月发布了《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监督抽查信息的分类和内容、信息审查的主体和职责、信息发布的渠道和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了监督抽查结果信息的发布制度。尤其是对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发布的内容予以明确,包括受检企业(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号、监督抽查时间、检验结论,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名称、生产的产品名称等,涵盖监督抽查结果的所有内容。《管理办法》规定,省市县各级质监部门应当在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务外网对社会公开。该办法自去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省级监督抽查的结果信息已经在浙江省质监局政务网上陆续发布,截至去年的12月中旬共发布13类产品515条监督抽查结果信息,曝光不合格企业102家。同时加强与各大媒体的合作,以质量月宣传、质量比对发布、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征集等活动为契机,将各类监督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媒体平台予以广泛宣传,扩大了信息发布的影响面,尤其是对各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强化市场监督作用,营造出全民关心质量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全社会共同来监督产品质量,完善诚信体系。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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