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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14-03-11 14:42: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柔性执法刚性管理

——江苏省泰兴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文/张凤军  杨晖松

  自去年以来,江苏省泰兴市质监局坚持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出发点,以提升质监公信力为核心,秉承“全局工作法制化,法制工作全局化”的法治工作理念,将法制工作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的全过程,以“柔性执法”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效。

  说  理

  该局按照“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的总要求,全程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和执法文书,推进“法制庭”建设,落实“开门审案”,做到执法过程“三告知”、行政处罚“五公开”、权力事项“全透明”,将柔性执法理念贯穿于行政执法全程,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法治质监、阳光质监、文明质监”。

  公  正

  正确区分主观故意与过失疏忽、严重违法与轻度违规、屡查屡犯与首次违法的不同情况,依据“罚过相当、宽严相济”的原则,该局对照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落实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执法随意性及办理人情案现象。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服务、规范和帮促的关系,目前已对32起特种设备违法使用经整改达标的案件实行“首违不罚”,审理决定“不予处罚”案件18起,下达稽查建议2起。

  程  序

  积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行行政指导,实现由刚性监管与柔性服务融通。该局探索制定了《行政指导工作制度》、《行政指导一般程序规定(试行)》、《行政指导监督规定(试行)》、《行政指导评估制度(试行)》等系列制度,汇编形成《行政指导手册》和《行政指导实施目录》,统一设制“行政指导建议书”、“行政指导提示书”、“行政指导告诫书”等14种行政指导格式文书。去年已累计实施行政指导提示193家次,行政指导约谈267家次,下达行政指导告诫书17份。

  责  任

  切实规范行政调解工作,通过加强教育与疏导,促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化解矛盾,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发生,提高行政争议解决效率。去年来,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投诉中心累计接处举报事项79起、质量申诉117起,主持行政调解7起,调处消费纠纷16起。该局一起行政调解典型案例由泰兴市政府法制办推荐参评“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年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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