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国善 何祖鑫 潘 甲
检验数据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对检验结果的判定,有时因为数据修约的不准确,会导致结果误判。因此,数据修约在检验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几点是笔者对检验中数据修约的几点看法:
一是应充分考虑计量检定证书给出的所用仪器修正值进行数据修约。例如,在对烧结普通砖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时:测量结果为164KN,假设计量检定证书给出的所用仪器修正值为+0.3KN,则修正后测量结果为164.3KN。即修正后测量结果等于测量结果加修正值。
二是应充分考虑由测量重复性引起的异常值的数据修约。判定一组测量数据中某个数据是否属于异常值,不能简单地认为其偏离平均值较大而将其剔除,因为在相同条件下再次测量时原有正常的分散性还会显现出来。应该根据标准选择合适的方法正确判别和剔除异常值。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第10.2.2条规定:“如六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六个平均值的±10%,就应剔除这个结果,而以剩下五个的平均数为结果。如果五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数±10%的,则此组结果作废。”
三是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修约间隔进行修约。例如:在对直径为8mm的热轧光圆钢筋进行抗拉强度试验时,其抗拉强度标准值≥370,假设KN,由标准查阅可知为50.27mm2,则。GB1499.1-2008《热轧光圆钢筋》第8.5条规定:“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与判定应符合YB/T081的规定”,依据YB/T081-1996《冶金技术标准的数据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第4.2条规定:“抗拉强度≤200 时,修约间隔为1 ;抗拉强度>200 ~1000 时,修约间隔为5 ;抗拉强度>1000
时,修约间隔为10 ”,则上述例子中抗拉强度修约后数值为370 。由此可见,修约方法不同会直接导致对检验结果的误判。
四是不可连续修约。例如:在对干压陶瓷砖进行吸水率试验时,GB/T4100-2006《陶瓷砖》是按吸水率进行分类的,6%<吸水率≤10%为干压炻质砖;吸水率>10%为干压陶质砖。经计算所得数据为10.4756%,不能连续修约为,而应该直接修约为10%。如果连续修约,就会降低其质量等级,甚至造成检验结果误判。
五是极限数值修约。例如:在测量某建筑材料厚度时,假设其标准值≥1.4mm,测量值为1.36mm。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标识和判定》中第4.3条规定:“当标准或有关文件中,若对极限数值无特殊规定时,均应使用全数值比较法。如规定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应在标准中加以说明”,遇到此类问题就要视标准规定而分类修约。如产品标准无特殊规定就应使用全数值比较法,上述例子中测量值应该为1.36mm,判定为不合格;如标准规定采用修约值比较法,上述例子中测量值应该为1.4mm,判定为合格。由此可见,两种修约方法对检验结果的判定大相径庭。
以上是笔者对产品检验中数据处理的几点见解,希望借此来提高产品检验数据的准确度。
(作者单位:甘肃省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7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