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静
抽查范围
2013年,质检总局对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家企业的60批次产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 252-2011《普通柴油》、GB19147-2009《车用柴油》、DB 11/239-2012《车用柴油》、DB 44/346-2006《车用柴油》、DB44/695-2009《车用柴油(粤IV)》等标准要求,对色度、氧化安定性、硫含量、酸度、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运动粘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20℃)、润滑性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显示,有5家企业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6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