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竞争力的新源头
山西省太原市质监局开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文/刘晓霞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质监局出台《关于在太原市重点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市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重点建筑业和服务业企业中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年内将在全市近百家荣获省、市政府质量奖、山西名牌、2A以上质量信誉等级企业中率先推行,首批将选出5至10名首席质量官。
此举措是为了深入推进太原市质量强市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不断提升全市整体质量水平。首席质量官设在企业决策层,是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并授权其开展工作。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应当隶属于首席质量官直接领导。
太原市质监局为加强引导和示范,提升质量竞争力,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评选各级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各级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到2015年,全市大中型骨干企业、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山西省名牌产品及2A以上质量信誉等级企业优先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为了提升首席质量官的素质和能力,太原市质监局将选聘具有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的专家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工作。将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推介成功企业质量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开设首席质量官访谈,邀请质量专家和学者与企业质量人面对面交流,破解企业质量管理难题。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年6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