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质检系统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2012-06-26 11:17: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本刊记者 施京京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质检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10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

   《意见》指出,质检系统要把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统筹规划、循序推进,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制、严格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加大质量失信惩处力度,全面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守法的社会环境。

    10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意见》提出了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10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不断完善质量诚信标准体系。以规范和服务质量诚信体系制度建设为目的,加快质量信用基础标准、质量信用技术标准、质量信用服务标准、质量信用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统一的身份识别标准、质量信用数据标准、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信用标准体系。

   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化建设。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归集质检部门依法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推动建立质检、工信、农业、税务、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以及行业组织之间的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质量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

   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将质量诚信建设与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融资信贷等工作紧密结合,依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加强质量失信企业风险分析,对风险较大的企业进行预警或黄牌警告。依托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立国家、省(区、市)、市、县四级质量信用信息联动机制,提高扶优治劣、质量监管等工作效率。

   健全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在企业生产许可、食品认证、强制性认证、质量相关奖励等工作中,将质量信用情况作为考核条件,鼓励和支持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发展。推动银行、公安、工信、商务、海关、税务、工商、保险、统计等部门的合作,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国有企业考核评价、项目核准、市场准入、技术改造、融资授信、资金政策等方面共享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探索建立部门诚信联动机制。

   建立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研究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制定和实施对列入“黑名单”企业严格监管的措施,加强相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沟通合作,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完善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保障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和有效应用。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部门应向社会发布业务范围内产生的企业质量信用记录,引导社会舆论监督。质检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专门的产品质量信用网站,动态更新维护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有效服务社会监督。

   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引导和促进企业完善质量诚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诚信制度,加强员工质量责任感和质量诚信意识的教育。以重点监管产品为切入点,组织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建立重大质量事件企业主动报告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重点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

   加强企业质量诚信文化建设。以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诚信意识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企业质量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员工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企业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质量诚信意识,逐步形成以诚实守信、履行责任、持续改进、追求卓越为核心的企业质量文化,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实施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

   加快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设。引导和推动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质量诚信守则规范,完善行规行约,明确各行业诚信责任和义务。要在各行业内广泛开展质量诚信宣言、公约等自律活动,建立企业质量失信举报制度,抵制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行业诚信氛围。行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掌握分析本行业企业诚信动态,加强沟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工作,适时发布行业质量信用预警信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推进质量信用服务发展。建立质量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行业诚信自律,鼓励诚信服务机构根据行业企业特点,对诚信信息进行深度开发,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的模式,遵循企业自愿、社会参与、标准统一、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开展企业诚信评价。鼓励第三方开发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企业质量信用服务产品,引导质量信用服务商品化。

    分步组织实施

   《意见》指出,按照这些工作任务要求,质检总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认监委、标准委、质检总局相关部门及直属挂靠单位等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监部门应按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推进实施工作。

   据悉,按照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前期将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如以食品、食品添加剂、农资、建材、高新技术、节能减排、新能源领域等重点产品为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为重点,开展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质量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推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长效机制。同时,质检总局将加强宣传和检查考核,确保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落实。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是国家质检总局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我国将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部门协同推进、企业诚信自律、市场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质量诚信体系,逐步形成质量诚信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分类监管有力、失信惩戒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5月刊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