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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机构如何依法施检

2012-06-25 16:33: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文/徐 畅

   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施检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机构建设,规范依法施检行为,提高依法施检水平,准确提供质量信号,服务于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本人结合实际,对质检机构如何依法施检作了一些探讨。

    定 义

   依法施检是指质监系统依法设立的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综合运用科学方法及专业技术对某种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检验检测,出具合法、准确、公正的数据证书和检验报告,从而评定该种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用户要求的标准,推行依法施检责任制,完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提高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检验检测主体合法、行为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各种行为有序健康发展。其功能是提供准确的质量信号,特征是准确性、公正性、市场性,主要任务是加强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行业形象是科学、公正、廉洁、高效。

    现状和意义

   近几年来,质检机构在依法施检中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坚持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促进了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行。但是,质检机构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在现有2826家质检机构中,特别是县级质检机构普遍规模过小,重复建设严重,专业技术能力有限,技术规范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少数检验检测人员法制观念不强,存在随意性和不规范性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引起企业反感、消费者厌恶等现状。质量检验检测事件屡有发生,造成质量信息不对称,监管失灵,质量安全受到广泛关注,检验检测公信力面临着重大挑战。

   质检机构要加强对推进依法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把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法〔2010〕686号),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施检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质量安全的新要求。一是随着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对产品质量,尤其是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每一个人的生活每天必须面临的基本问题。二是全球化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质量安全不仅将长期存在,甚至会出现突发性的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三是消费者必将通过更有公信力的,特别是具有较高信用的专业技术机构所发布的质量信号,来决策自己的消费行为。

    建议与对策

   依法施检的形势日益紧迫,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检验检测人员应尽的职责。质检机构依法施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升公信力。在质量检验检测上有《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证检验检测各项活动的合法进行,维护检验报告的法律效力和严肃性,各级质检机构要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确定长期和短期目标,制订阶段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培训。一是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员进行法律和法规技术规范培训;二是结合检验检测人员的具体检测项目,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三是结合质监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有关人员外出学习接受新知识、新信息。四是鼓励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法律学历教育,加强相关专业的自学,更新知识等培训,保证所有检验检测人员全年参加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业务学习不少于60小时。每人考试不少于一次,并提供学习记录和考试试卷。各级质检机构人员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检验检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质监系统检验检测的公信力。

   (二)完善质保体系文件,严把内部管理关。一是定流程、明责任。制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流程图,规范检验检测工作的管理流程。建立检验报告、数据证书、委托检验协议的三级负责制,实施“七关节”管理办法,从样品的抽取、接收、流转、检验、检验周期、报告(证书)的编制、监督等七个关节进行管理,解决检验检测怎么干的问题。二是定格式、明内容。根据检验检测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实行“三个统一”:即《监督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协议》格式的统一;数据证书、检验报告的统一;业务管理中的《服务企业卡》和《企业档案登记表》的统一,解决检验检测工作方法的问题。三是定细则、明标准。结合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制定《业务工作目标考评细则》与《日常管理实施细则》,量化工作,解决检验检测各项工作标准的问题。四是严制度、明奖惩。完善《工作管理奖惩制度》、《关于面向社会开展委托检验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办法》与《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管理工作,解决检验检测工作奖惩的问题。五是抽检分离,编检分离。专门建立抽样室,专职负责检验产品抽样工作。检验室只负责检验,不再与企业接触,检验报告均由业务接待室根据检验数据进行编制,杜绝出具“假报告”和“人情报告”,解决检验报告公正性的问题。六是严格控制、科学管理。制定《内部质量控制办法》,当标准发生变化、人员调动或交替、新增设备时,采取留样再测、人员比对、盲样检测等手段,验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注重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验证活动。通过对比数据进行研究分析、纠正偏差,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数据准确的问题。

   (三)努力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一是抽样人员在抽样时,严格落实定期检验检测计划,按照规定、规程要求,落实样品登记台账制度、检验报告(证书)统一收费单据制度、样品保存(处理)制度。严禁超授权范围或超监督检验计划、超时限进行检验检测。严禁伪造检验报告、数据证书。二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对未做全项检验的产品,只能按所检项目收费,不得按全项检验项目收取费用。严禁出现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行为。收费票据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不得以其他票据代替。三是出具的检验报告(委托检验报告除外),应遵循检测数据共享的原则,予以互认。开展委托检验和出厂检验,在与企业签订委托检验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授权项目开展工作。实施强制检验检测时,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自觉维护质监系统工作的统一性。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塑造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坚决制止、查处和纠正超计划、超批次、超范围和重复抽样检验检测以及擅自提高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损害质检机构形象的行为,做到以人为本、注重教育,提高素质,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检验检测形象。

   (四)创新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四查四建”活动。一是查决策,建程序。要检查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民主性,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二是查行为,建规范。要全面检查检验检测行为,建立健全管理行为规范和检验检测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三是查监督,建问责。要重点检查层级监督、内部监督、事前防范、事后监督是否到位,着力解决监督空白、缺位和越位问题,建立严格岗位问责的监督约束机制。四是查文件,建体系。要全面清理所有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快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修)定工作,建立“以标准技术规范为依据,以授权认定为界限”的检验检测工作体系。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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