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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2012-04-18 10:38: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抽样检验肩负着监督产品质量,指导消费,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抽样质量的好坏决定着检验的成败。然而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作为质监重要监管措施的抽样工作,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许多不规范的抽样行为普遍存在,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影响质量监督公正、权威的形象。

    问题及原因

   1.抽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质监局都把高素质人才和精兵强将放到检验岗位,配备高精尖的设备,着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而把学历素质较低人员安排在抽样岗位,有些基层单位的抽样人员甚至是工勤人员。

   2.系统抽样培训很少,与之相对应的各类检测检验技术培训很多。这就导致抽样人员对相关抽样理论和方法缺乏必要了解,思想上对抽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和理解,对样品的代表性、抽样误差的处置、不规范抽样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到达现场后,不会也不能适时调整方案。

   3.专用抽样器具很少或没有。很多产品都要求专用的取样器具和储存器皿,抽样人员没有或不全,甚至有些抽样人员拿几个塑料袋或几张报纸就去工作。这样很难保证抽样质量,如果由此引起诉讼,不用检验,直接就面临败诉的危险。

   4.抽样未按标准执行,有很大的随意性。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原则,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事实上很多抽样人员能力不高,责任心不强,嫌麻烦而未严格执行标准,未按批量确定抽样数量,多抽或少抽;取样方法不正确;用随意代替随机,不计算抽样误差,怎么省事怎么来,怎么省钱怎么来,甚至投机取巧。

   5.某些企业或经营户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法律规定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配合、协助,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但实际上企业和经营户大都怀有抵触心理,对自身质量没信心,怕抽检结果不合格被处罚、曝光,而采取弄虚作假行为。再加上有的抽样人员不掌握现场情况,专业知识少,厂家直接领到一个房间说是成品库。其实这都是厂家特制的小样库及好样品,不代表产品的真实质量,专门蒙骗检查方。

   6.抽样人员徇私舞弊行为。抽样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接受吃请后,事先通知企业,给相对方提供弄虚作假的时间;让企业自行送样代替抽检,甚至抽检后调换样品。

   7.抽样单填写不规范。正确的抽样单应包括被检企业名称、类型、地址、电话、法人代表、联系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执行标准、抽样依据、检验性质、抽样数量、抽样地点、验证情况、代表批量、出厂价格、自检结论、封样情况、被检单位盖章和签名、抽样员签名、封样情况等。实际工作中,抽样单填写不规范,例如漏项,有的抽样人员代替企业签名。

   8.运输储存不当导致变质。很多产品要求使用具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抽取裸装食品时,应注意无菌要求和运输保存,防止样品吸水或失水、霉变、污染。在抽取见光分解、易吸潮变质等产品时,没有专业的避光和密闭容器。

    对策与途径

    根据多年工作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制度。继续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公开性,更具可操作性,对抽样活动的全过程,各个方面,不同环节,提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内容体系上应包括抽样方案的设计,样品的抽选规范,数据处理,抽样人员职业规范,权利和义务。

   2.实行抽样人员资格证制度。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具备抽样资格方能持证从事抽样工作。

   3.将抽样纳入实验室资质认定考核内容。对抽样人员和抽样工具器皿做具体要求,如不满足就列为不符合项。

   4.弘扬职业道德,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提高对抽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抽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明白在抽样方法、承装容器等任何环节上出现疏漏都可能导致整个抽样的失败,并在法律诉讼上败诉。

   5.严格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抽样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抽样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抽样人员的专业水平。学习抽样方案的设计,样品的确定和抽选,抽样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抽样报告单的撰写尽可能更规范,从而保证抽样效果,保证抽样结果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定期举办抽样理论讲习班、研讨班和经验交流班。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和整体水平,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的抽样队伍。

   6.抽样人员技术大比武,定期抽样考核评审。国家、省、市、县抽样人员定期模拟比赛,变被动为主动培训。组建抽样专家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培养研究型抽样人员。

   7.抽样前精心准备。学习理解相关标准和规定办法,掌握产品的相关标准、试验方法、环境条件及技术要求,有的还需要了解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及产品质量稳定程度;制定详尽的抽样方案,选择抽样方法,确定抽样内容和要求,并严格进行操作;制定具体抽样细则;购置必备抽样器具并做必要处理。减少疏忽带来的风险,避免抽样误差。

   8.严格执行抽样规范。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人员抽样时,应当公平、公正、不徇私情。监督抽查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采取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对于易碎品、危险化学品、有特殊贮存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状态不发生变化。

   9.统一规范抽样文书。抽样人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还应当核实被抽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抽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后,再进行抽样。抽样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抽样文书,详细记录抽样信息。抽样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对特殊情况,双方签字确认即可。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楚,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应当由双方签字确认。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

    10.加大投入,使抽样车辆及装备能满足工作要求。

    11.完善区域内被检企业产品质量信息数据库,提高抽样工作效率。

    12.实行责任追究。对抽样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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