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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 《质量发展纲要》 要点解读

2012-03-18 11:05: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 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 《质量发展纲要》要点解读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质检部门作为质量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必须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全国质检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刊特对其中的要点进行了解读。

   《通知》明确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好《质量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学习宣贯工作,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的高潮。要求全系统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学习宣贯活动,广泛学习宣传《纲要》,保障《纲要》所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提高我国质量发展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通知》对学习宣贯的五个重点对象进行了明确: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全系统要主动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积极与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沟通,推动各级政府及产业主管部门了解熟悉《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质量工作,促进《纲要》各项措施的实施。二是质量监管部门。包括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相关监管部门,通过学习宣贯,使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纲要》主要目标措施和工作要求,保障《纲要》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三是生产经营者。包括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员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通过学习宣贯,使广大生产经营者,尤其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负责人知晓《纲要》中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自觉承担质量责任,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四是社会中介组织。包括各行业联合会、协会、学会、商会等。通过学习宣贯,动员和发挥广大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纲要》各项规定在各个行业的贯彻落实。五是消费者。通过向广大消费者普及宣贯,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指出,《纲要》的学习宣贯要把握以下几方面重点:一是编制《纲要》的背景和重大意义;二是《纲要》规定的我国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发展目标;三是《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创新举措。

   《通知》明确学习宣贯《纲要》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及宣传,扩大《纲要》的社会影响。时间是自2月6日《纲要》发布后至《行动计划》出台前。主要任务是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制定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有关《纲要》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等。突出发挥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让全社会知晓、关注、重视《纲要》,积极学习宣贯《纲要》。第二阶段是远近结合,有序部署《纲要》的学习宣贯。时间是自《行动计划》颁布后至9月全国“质量月”前。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3·15”活动以及《行动计划》进行重点宣传,确保《纲要》学习宣贯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序有力开展的良好局面。要积极发动本地区企业、行业协会深入学习宣贯《纲要》,力求实效。第三阶段是广泛动员,深入推进《纲要》的学习宣贯工作。时间是9月全国“质量月”活动至2012年底。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全国“质量月”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活动以及多层次、广覆盖的《纲要》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把学习宣贯工作引向深入。尤其要注重加大对宣传活动的正面引导,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通知》指出,颁布实施《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新时期促进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指南。全系统各单位加强领导,深入推进。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纲要》的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当前和长远的首要任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要率先吃透《纲要》精神,领会实质,增强贯彻执行《纲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各单位都要积极、主动开展学习宣贯活动,要根据职责、结合实际,制订行动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切实做到计划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落实,确保学习宣贯活动的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各地质检两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动员部署和学习宣贯工作。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和指导,争取将《纲要》作为地方党委、政府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并将《纲要》的要求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制定本地区质量发展规划。要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地区质量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区域合作的工作合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学习宣贯《纲要》,推进《纲要》措施的全面实施。

   《通知》强调,各级质检部门要不断创新,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把《纲要》的学习宣贯与即将印发的《行动计划》相结合,注重长远目标与近期工作的有效衔接;各地质检两局要把《纲要》的学习宣贯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重点相结合,使《纲要》的各项措施融入本地区质量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措施任务;各单位要把《纲要》的学习宣贯与贯彻实施“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方针相结合,切实抓好当前质量工作,促进质检事业的发展。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研究出台学习宣贯的具体抓手,增强可操作性。

   同时,《通知》要求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各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要充分认识到《纲要》的学习宣贯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学习宣贯工作。要配备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学习宣贯工作的时间、人员,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形成有力的工作支撑。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总局也将适时组织指导和督查,并通报相关情况,促进各项学习宣贯活动取得实效。《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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