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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对今年“质量月”作出新部署

2011-09-18 15:13: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重创新 抓特色 求实效

——国家质检总局对今年“质量月”作出新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全面建设质量强国,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决定,9月份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此次“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国家质检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多次深入一线进行动员,并作出了一系列部署。

    抵前动员

   为扎实做好今年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在“质量月”启动之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副局长刘平均等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动员部署“质量月”各项活动,要求全国质检系统在“质量月”活动中要突出特色,办出声势,抓出实效,切实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为全国带个好头。

   8月25日,支树平在福州出席全国质检信息化工作会议时特别强调,全系统要把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办出声势、突出特色、抓出实效,坚决不能停留在口号上。他指出,“质量月”是一项传统活动,但是今年意义不一般。总局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工作方针,第一个就是“抓质量”。如果这个“质量月”平平淡淡,说明“抓质量”抓得不够好。各地质检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质量月”活动抓出实效。要着眼于提高当地主导产业、主打产品的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深入分析存在的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重点攻关和技术革新,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把“质量月”活动往实处抓好。支树平特别强调,质量意识要无处不在,质量工作一定要抓在手上。各级机关也要抓好“质量月”活动,注意改进机关管理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切实提高文字、文件和数据等方面的工作质量。支树平要求,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各单位必须有规划、有动员、有行动、有效果,要结合创先争优工作,评比各地“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今年“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质检总局成立了由局长支树平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之前,质检总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把“质量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质检总局将对各地“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协调检查。

   而在8月11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在听取了全国“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宣传方案汇报和建议后指出,各地质检部门要以2011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切入点,加大宣传力度,叫响质量强国,切实推动我国走质量强国之路;要以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要以今年9月份为新起点,办出一届比以往更具创新特点、更突出实效的“质量月”活动。

    落到实处

   8月31日上午,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上海隆重召开。9月1日,在新疆考察质检工作的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指出,新疆质检两局要切实看重“质量月”活动,带头搞好“质量月”活动。今年是总局提出“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第一年,第一位的工作就是“抓质量”。新疆质检部门必须把质量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抓好。要动员全社会力量抓质量。把质量工作在全国、全世界发展中的整体态势以及新疆产品质量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引起决策层面的重视。要精心设计“质量月”活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要搞好质检系统内部动员,充分运用各种质检手段抓质量。要紧紧围绕新疆主打产业、主打产品,分析质量状况,改进质量缺陷,提高质量水平,提高抓质量的成效。支树平要求新疆质检部门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总局的部署和新疆的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具体方案,形成新疆特色,把“质量月”活动有板有眼地抓起来,切实抓出成效。

   9月5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听取了“质量月”启动情况汇报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

   一是加强“质量月”的动员组织。进一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抓质量,这是“质量月”的第一目的。今年的半年工作总结会提出的“抓质量”的3个问题,即如何动员全社会抓质量、如何运用各种质检手段抓质量、如何体现抓质量的成效,都要在“质量月”中破题。参加活动的面广不广,直接关系“质量月”的效果好不好。各级领导要关注、参与“质量月”活动;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要广泛、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质检系统要主动、带头参与“质量月”活动。要充分运用各种质检手段抓“质量月”,动员大家从各个角度为“质量月”做贡献,哪怕是为“质量月”提供一条建议、找出一处隐患、排查一个小问题,或者从自身查找问题,提高质检工作质量,形成人人参与“质量月”、人人为“质量月”做贡献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质量的研究和宣传。第一,要加强质检法制的宣传,邀请一些专家或动员质检工作者,大力宣传质检法规的形成过程和重点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第二,要进行质量观点的宣传,包括一些质量理念的宣传,如建设质量强国,“好”字当头和质量第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质检工作方针、中国特色质检工作体系等;第三,质量常识的宣传,如大质量观念下的质量与标准、认证、计量的关系和产品质量方面的常识等;第四,质量典型的宣传,如先进的经验介绍和反面的质量教育、典型案件曝光等。

   三是加强质量整治督察。要抓住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针对产品的某一缺陷,通过质量会诊,排查整治产品质量问题;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业督察;抓住“质量月”契机,检查督促各地质检部门落实12字工作方针情况,确保年终工作总结前有改进空间。

   四是搞好“质量月”重点活动。“质量月”期间,十部门共有21项活动内容,总局有48项重点活动,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保证活动落实。要重点组织好“质量月”期间的全局性活动,如“质量先进”表彰大会,一定要开出特点,形成导向。要通过表彰推出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标杆样板,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鼓励社会各方面争创质量管理最高荣誉。

    支树平特别强调,一定要注意将“质量月”活动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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