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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企洗牌促行业发展

2011-04-18 13:16: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依法注销未通过审核企业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审核和停产整改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乳制品。”4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到3月底,全国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数据,截止3月31日,全国1176家乳制品企业中(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145家),有643家企业通过了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114家),107家企业停产整改,426家企业未通过审核。此次重审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乳品行业进行了一次“洗牌”,将有利于整个乳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门槛提高

   此次全国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乳制品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由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三部委牵头进行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查清理及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核工作。此项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由地方发展改革和工信部门进行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查清理,企业要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二是通过发展改革和工信部门审查清理的企业,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进行重新审核。通过重新审核的企业,方可继续生产销售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的《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于11月1日公布并施行,与2006版的审查细则相比,新版细则对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人员、质量检验设备、企业自检项目等方面都有更为具体和细致的要求。此次更换生产许可证为乳品企业设置了更高的门槛,要求企业在原奶进厂、生产加工、成品出厂时都需要进行多种质量检测,检测内容增加了重金属、兽药残留等多个检测项。在《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中规定:采购制度应保证原料、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定。杜绝企业使用乳或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性蛋白质(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除外)或其他非食用原料制成的产品作为生产原料;采购制度应按照有关规定保证对购入的生乳和原料乳粉及其加工制品批批进行三聚氰胺等项目检验;企业制定的生乳收购查验规定,应保证收购的生乳来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每批有检验报告表明生乳符合GB19301《生乳》的质量、安全要求,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记录。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致病性的寄生虫和微生物、生物毒素等指标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采购制度应保证购入的生产配方乳粉时使用的食品营养强化剂进行合格验证,确保产品质量。在《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中要求,采购制度应保证购入的维生素及微量元素进行合格验证,确保产品质量。

    竞争将更激烈

   业内专家指出,这次整顿的重点和目标,并不是要淘汰多少家企业,而是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这才是整顿的最终目的。一部分企业清掉以后,监管可以更加集中,也可以降低潜在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同时,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奶源的压力,从此使优秀的企业产能得到释放。通过审核的某企业负责人说:“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对整个行业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行业洗牌是必然的。”

   据悉,虽然此次审核淘汰的乳制品企业数量接近45%,但这批企业实际的生产总量、所占的市场份额并不是特别大。例如,在山东省的产奶重地青岛,被淘汰的企业所占市场比例很小,虽然在数量上占到半数,但加起来仅占市场份额的5%。分析人士指出,尽管未“过关”企业的数量近半,但是“过关”的企业,占据了国内乳业市场约95%的份额。从部分大企业发布的2010年年报来看,2010年我国乳业尤其是一线乳企继续维持了强劲复苏的势头,保持了比较高的增长速度,同时拉动了整个乳业的发展。对于获得新证的企业来说,下一步对主流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加强后续监管

   此次的重新审核工作是一个开端,审核之后对企业的后续监管也十分重要。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重新审核后续监管工作。一是对通过重新审核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二是督促停产整改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依法注销乳制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加大对未通过审核企业和停产整改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对无证生产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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