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的保障
——新疆审核评价中心建立一系列机制确保审核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审核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七个事业单位中最年轻的一支队伍。于2005年9月16日成立。
该中心统一承担了自治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考核特种设备及生产许可证等各项工作的现场技术评审、考核、鉴定、核查(以下统称“审核”)工作,为行政许可发证提供现场技术审核。现场技术审核是行政许可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保证审核质量,该中心通过采取对审核人员的考评,对审核过程的监督、对审核材料的评定及抽查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为行政许可发证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
2009年6月,审评中心进行了内部机构改革,依据“计划、审核、监督”三分离的原则,在原版质量手册的基础上进行了换版,对审评中心的工作重点重新进行了定位,使中心的工作由单纯审核型向审核管理型转变,通过这些年来的运行,中心的审核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飞跃和提高。
审评中心为保证审核工作质量,加强质量管理,对审核人员、审核过程及审核质量结果的评价建立了体系文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确保审核评价工作质量和时限性。
众所周知,现场技术审核工作由审核员完成。因此,审核员是行政许可的重要技术支撑力量。为保证审核人员的质量水平,达到审核结果的预期希望和要求。在中心体系文件《审核人员管理程序》中,对审核人员的能力、任职条件、职业道德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审核人员,由专业管理部(即产品许可部、计量认可部及特种设备部)与其签订《审核员/技术专家聘用合同》,通过技术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批准,与其办理聘用手续。
对签订合同的人员,专业管理部通过对审核组长的初次/连续评价、审核员/技术专家现场工作质量考核及专业能力现场见证等方式进行监督评价,并规定每位审核人员每年被各种形式监督的频次不少于20次,根据合格审核人员的评定标准,分别将审核人员评定为优秀审核人员、合格审核人员及不合格审核人员三个档次,将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审核人员纳入《合格审核员名目》,并根据各种考核形式及监督结果,对审核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评价,保证了在用审核人员的审核质量和审核水平。
为保证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审核结果的正确性,该中心在内部机构改革后,对审核部重新进行了岗位职责划分,审核部由原来单纯的审核职能转变为专业审核管理职能,工作的重点由审核变为审核管理。为解决审核人员的不足,专业管理部在技术监督系统内选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工作资历的人担任审核组长,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
在审核的过程中,专业管理部实施现场审核全程监督,保证审核工作质量,并对审核材料进行100%评定,保证审核材料质量。另外,对现场审核工作,进行100%电话监督,并接受顾客监督,保证审核廉洁规范。
经过机构改革,质量技术部由质量技术管理职能变为审核质量监督,原来的名称改为质量监督部,工作重点转向了审核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根据监督管理岗位职责,对各专业管理部的审核工作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监督,从而实现对审核工作的质量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