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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新模式

2010-11-18 10:09: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最近,有两个好消息让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萧山分局局长詹国棋喜上眉梢:一是在萧山区201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十佳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中,该局选送的“杭州萧山某蔬菜食品厂生产不合格酱腌菜案”行政处罚案卷,从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案件中脱颖而出,被评为2010年度区级“十佳行政执法案卷”。二是该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推行“二式一化”执法新模式,提出说理式执法“事理要清楚、法理要明白、公理要正当、情理要讲清、文理要规范”,柔性式执法“大案约谈、首查整改、定期回访”等执法新理念,均得到了评审小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获得如此的赞誉绝非偶然。“创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水平,力求执法效果”,始终是萧山分局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长期探索和不断实践的主要目标。近几年来,该局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日益完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效能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

    开辟新径

   一次,萧山分局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新湾镇某菜籽油加工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加工场正干得热火朝天,还有数名排队加工菜籽油的当地群众。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出示了执法证件,说明了来意,并要求该加工场负责人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材料,负责人提供不出。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加工油菜籽,等办理好有关手续后再进行加工,负责人拒不接受。当执法人员强行停机时,遭到其阻碍和在场群众阻挠。为了不让矛盾进一步恶化,执法人员秉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在场的群众进行了反复的劝说和《食品安全法》的宣讲,同时告知无证生产的后果。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最终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化解了与当地群众的矛盾。

   这就是该局创造性地提出“二式一化”执法模式(说理式执法、柔性式执法、数字化执法)后的一生动例子。詹国棋认为,这种模式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开辟了新途径。

   其中,“说理式执法”彰显了依法行政的特点。在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过程中,该局重点强调和着力突出“五个理”:即事理要清楚、法理要准确、公理要正当、情理要讲清、文理要规范。他们始终做到“现场检查平等说理,调查取证公正说理,普法沟通充分说理,告知听证规范说理,处罚决定依法说理,处罚执行程序说理”。今年以来的说理式执法案件总数超过立案总数的30%。

   同时,“柔性式执法”彰显了以人为本理念。这种执法方式强调“约谈承诺、限期整改、到期回访(复查)”三步走,只要不涉及安全健康、不是主观故意、首次轻微违法的企业,可以以教育帮扶为主,帮助企业预防规范、整改提高、健康发展。

   “通常,我们也称之为‘三制’执法。”对这种方式,詹国棋进行了重点介绍:一是大案约谈制。通过与行政相对人“一对一谈话”和“上门约谈”等多种方式,对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其它违反质监法律法规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根据个案情况,向当事人发出行政约谈通知,约谈由分管领导牵头,约谈中做到“四讲明”,讲明事实、理由、依据、方式,使当事人对自身的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有充分认识,明白错在哪里,要怎么整改,并充分听取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目前我们已对多家企业采取约谈形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将逐步探索扩大约谈案件的覆盖面。二是首查整改制。为体现人性化执法,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我们在实践中审慎地采用首查整改告知制度。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法律予以责令整改;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区分对待。对于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的查处,以考虑适度从严;对于其他生产领域,有选择地采用首查整改。三是定期回访制。寓回访于执法,寓普法于检查,对日常巡查、专项执法和突击检查的当事人定期回访,督促当事人整改提高是我们执法工作的一大亮点。定期,通常是三个月到半年,组织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特别是给予重点监控和关注的企业,既进行检查督促,又开展普法宣传。

   另外,“数字化执法”彰显了办案信息化。借助萧山质监业务信息集成系统,利用3G技术,实现执法人员的移动办公,执法人员可随时、随地迅速获取及时、安全的各类信息,并将现场提取的证据材料、调查笔录及时输入系统,实现实时监督,这对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有效遏制了“人情案”的发生。同时,萧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镇街网络试点开始运行,全面推进了该区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执法。

    亮点频出

   “在依法行政方面,我们希望每年都要有新亮点。”詹国棋说,“今年有两大亮点——深入开展阳光执法和制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

   在阳光执法方面,该局提出“深化阳光执法、增强阳光意识、打造阳光质监”的总体思路,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并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平台,深化阳光案审制度,推行无纸化案审,力求实现行政执法的科学发展与以人为本相统一,从严管理与开拓创新相统一,协调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统一。

   在汲取去年阳光案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年7月中旬,该局召开了2010年的首次阳光案审会,选取了四个分别涉及到不合格产品生产、特种设备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典型案件,邀请区人大、区纪委、企业和群众代表听取案件情况,并就执法程序、违法事实、证据查明、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科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实施细则的出台这个亮点工作,詹国棋介绍说:我们提出将“三注重”原则始终作为自由裁量权规范的归宿和落脚点:一是注重教罚结合。强调教育为主、处罚相当,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二是案件的审理严格遵照法定的审理程序进行,即办案机构行使处罚建议权,法制员行使处罚审核权,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行使处罚决定权。三是注重制度构建。我们在参考《江浙沪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同时,通过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正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理由说明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逐步构建具有我局特色的自由裁量权的内部规则,比如,对超期液化气钢瓶的处罚,对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处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的工具的没收问题上,对计量不准的处理,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等等都在进行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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