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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种彩色电视机不合格

2010-11-18 16:02: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彩色电视机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30家企业生产的37种彩色电视机产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8898-2001、《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GB13837-2003、《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2021.7-2005、《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考虑 射频和视频电性能测量及显示性能的测量 》GB/T 17309.1-1998、《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通用规范》GB/T10239-2003等标准及企业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彩色电视机产品的有用平均亮度、亮度均匀性、亮度、对比度、重显率、几何失真、清晰度、固有分辨力、像素缺陷、运动图像拖尾时间、色域覆盖率、噪波限制灵敏度、彩色灵敏度、双信号选择性、邻频道干扰比、超强接收、宽电源、待机消耗功率、能效指数、音频输出功率、声频率响应范围、防触电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点距离、注入电源的骚扰电压、辐射骚扰场强等2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质量问题

   抽查发现有7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声频率响应范围、有用平均亮度、防触电的结构、电源端骚扰电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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