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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机制

2010-03-18 11:07: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电梯是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之一,它的安全运行不仅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同时更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实生活中由于停电、机电故障、火灾、事故等因素导致电梯出现困人的紧急情况时有发生。如何在电梯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使乘客得到及时解救,避免因恐慌、非理性操作而导致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是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又一重大课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

   由于现在电视媒体、报纸刊物、网络报道的电梯救援新闻,大多数都是公安消防人员及时到场,如何开展了成功的营救,使广大电梯使用者和管理者普遍认为乘坐电梯时,如果出现紧急故障,立即拨打119就可以了,其实这种做法欠妥当。

   首先,电梯是一种复杂的机电设备,它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公安消防人员对电梯本身的构造和特点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如何确认故障原因和实施正确的救援方案缺少足够的经验,大部分是依靠消防救援人员用非常规(用专用工具开启厅、轿门)等方法解决,这势必会浪费宝贵的救援时间。

   其次,电梯是国家指定的特种设备之一,它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然而,大部分电梯使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缺乏电梯安全使用的基本常识,将电梯管理全权委托给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与电梯有关的事情一概不管。在紧急救援时,由于救援人员的违章作业,导致二次伤害,后果将会更加严重。

   再者,由于救援人员不正确的救援方式,通常会对设备造成损坏,设备后续的维修费用会给电梯管理者和电梯维保单位带来经济纠纷。

    综上所述,正确宣传报道电梯应急救援方式刻不容缓。

    正确的救援方式

   由于各种原因,在发生电梯停梯、关人等紧急事件时,轿厢内被困乘客由于缺乏电梯紧急救援的基本常识,往往表现的躁动、不安,大声呼喊、拍打轿门,更有甚者希望通过强行扒开轿门自行逃生,结果反而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恶化。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保持镇静,通过警铃、对讲系统、移动电话、电梯轿厢内的固定电话进行求援,或拨打轿厢内乘梯须知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上张贴的电梯维保单位电话,等待电梯专业维保单位技术人员的到来。同时,使用单位管理者要与被困人员进行通话,并进行安抚。如果轿厢内报警系统失效,同时轿厢内又无手机信号,乘客可以通过敲打轿门或轮流呼喊,引起经过电梯的外面人员的注意,让其进行报警。由于轿厢不是完全密闭,电梯井道空间富余,所以轿厢内空气不会短缺,轿厢内被困人员不必担心缺氧问题。

   当然有时也会遇到特殊情况,当电梯维保单位缺少专业的救援工具而束手无策时,公安消防部门的配合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电梯紧急救援的最佳方案应该是由电梯专业维保单位为主,公安消防等部门配合完成。

    应对方法与建议

   为确保电梯发生故障后及时得到救援和处置,作为特种设备主管的质监部门应担负起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及宣传的责任,在电梯应急救援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质监部门应督促作为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方,即电梯使用的管理单位,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习,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迅速联系维修保养单位,并安抚轿厢内被困乘客,避免关键时刻组织不力,浪费救援时间,造成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2.各地质监部门及其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发挥熟悉设备分布特点以及维保单位技术的优势,负责牵头组建由电梯维保单位骨干技术人员组成的电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对于北京、上海等电梯密集的大型城市,应当设立电梯应急救援中心,协调有关电梯维修保养公司,组织常驻各区(县)的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实行就近原则,按区域建立救助网络。

   3.质监部门可以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建立特种设备事故“12365”和“119”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各地质监部门“12365”投诉中心和公安消防指挥中心在接到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或与特种设备有关的事故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共同涉及抢救生命、排除险情的救援工作。消防部门应发挥应急装备精良和战斗力强的优势,电梯专业维保单位可以发挥熟悉设备状况和专业技术的优势,做好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的衔接和处理。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宁波市质监局及时在老三区、鄞州中心区先后成立了电梯应急救援110。电梯应急救援110以电梯维保单位作为救援主力,质监12365与公安110联手为应急救援体系的补充力量,实施至今,救援效果显著。同时,质监部门可以主动组织电梯专家为消防官兵进行特种设备基本知识、安全技术规范、操作技能和救援技术培训,使技术骨干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提高消防部门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能力。日常训练可以定期开展联合演练,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地应急救援方案,通过演练改进应急预案,提高联合救援的水平。

    4.质监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加强各种电梯紧急情况应对常识的宣传,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二是增加宣传频次。在“3.15”、“政务公开宣传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期间,设立“12365”宣传咨询台,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的积极性。通过加大安全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质监局特种设备检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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