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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安全年”部分亮点扫描

2010-02-02 11:13: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年——质量安全年。重新翻开那360多页日历,满载着的是一项项令人骄傲的记录;盘点昨日的收获,一个个亮点令人欣喜……2009年在历史长河中仅仅是短暂的一瞬间,却给中国质检人留下了难忘的记忆。今天,就让我们打开记忆之门,去回顾在“质量和安全年”里的一些闪光的亮点。

    亮点一

    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出炉

    1月24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公布了《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集中修改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了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的规定,二是增加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和调查的相关制度。一些重要的修改还有:将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权下放给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的安全监察明确纳入条例调整范围,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新《条例》共修改变动61条,其中新增加的条款一共是14条,删除的条款是3条,修改的条款是44条。

    亮点二

    宣贯《食品安全法》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食品安全法》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要求全国质检系统充分认识该法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明确了质检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根据“全员学法”的统一要求,质检总局围绕今年确定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主题,召开了质检系统《食品安全法》宣贯大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机关”活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骨干培训班等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使全系统监管人员知法、懂法,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食品安全法》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企业作为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自然成为《食品安全法》宣贯的重点。根据质检总局的部署,全国质检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进企业,举办企业培训班,向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规汇编,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画,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贯活动,以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亮点三

    质量万里行出征

   3月14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部署,围绕“提高质量、保障安全、共铸和谐”这一主题,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的“质量和安全年”中国质量万里行出征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仪式上指出,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质检总局深感责任重大。目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质监系统已经把认真做好“质量和安全年”的各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正全力以赴采取各项措施,使“质量和安全年”成为2009年的质量宣传年、质量提升年、质量服务年、质量整治年和质量建设年。

   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千家万户。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需要全社会关心重视和积极参与。长期以来,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在配合打假扶优、开展消费维权、组织质量宣传、推动舆论监督多方面发挥了很好作用,推动了全社会对质量问题的重视,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赞誉。举办“质量和安全年”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出征仪式,就是希望以此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参与“质量和安全年”活动。

    亮点四

    N类O类车辆纳入召回范围

   自9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将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

   根据要求,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缺陷召回管理后,依法获得准入资格的N类和O类车辆制造商,得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交相关的备案信息。相关汽车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车主信息档案系统、投诉信息收集反馈处理系统、质量信息决策跟踪系统和车辆识别代码(VIN)系统。此外,相关汽车生产企业还需建立缺陷汽车召回组织决策机构,由专人负责与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调。同时,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和载货车辆行业总体特点,N类载货车辆底盘制造商应按照相关要求,承担信息备案、配合缺陷调查等相关责任。

   据介绍,为确保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顺利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工作计划。从2008年初开始,成立课题组对载货车辆的行业状况、技术状况、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了专门研究,并组织专家先后到主要载货汽车厂、改装厂进行调研,充分听取了相关企业对N类和O类车辆实施召回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了在N类和O类车辆召回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载货汽车召回管理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分析。

    亮点五

    全国质量知识竞赛

   4月下旬,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和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承办的“全国质量知识竞赛”活动,突出树立质检部门良好形象的主题,以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质检法律知识和质量知识、质量鉴别知识及质量消费常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重视质量的浓厚氛围。

   日前,“质量和安全年”全国质量知识竞赛复赛在京举行。来自全国30个省级代表队、两个消费者代表队、两个科研机构代表队竞逐出8个决赛名额,参加12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质量知识竞赛总决赛。

    亮点六

    质量诚信论坛

   6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主办的质量诚信论坛在北京开幕。这是“质量和安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

   该论坛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契机,以“铸质量诚信、树消费信心”为主题,大力宣传我国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质量信用相关知识,交流各部门、各行业及有关企业质量诚信建设的经验,曝光一批质量失信违法的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质量诚信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而促进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升。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紧紧围绕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产品质量记录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制度,加大激励和惩戒力度,把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产品质量的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地抓紧、抓实、抓好。

   在论坛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推荐性国家标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23791-2009)中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的规定。如果一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很小,它将在质量信用等级上被授予A等;如果一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较小,它将在质量信用等级上被授予B等;如果一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较大,它将在质量信用等级上被授予C等;如果一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信用风险很大,它将在质量信用等级上被授予D等。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对质量信用、质量信用风险和质量信用等级进行了定义,对企业质量信用的各个等级的划分要求和依据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是质量信用标准体系框架中的基础标准。

    亮点七

    国庆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6月底,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研究部署国庆安保工作并制定了国庆安保工作方案,成立了包括北京、河北、天津等相关质监部门参加的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对保障国庆活动和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提出了全面要求,明确了国庆活动“核心区”不发生事故,“外围区”不发生较大事故,全国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保障各项要求和部署落到实处,在企业自查、各地质监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质检总局还组织了3个层面的督察。9月中下旬,质检总局牵头组成国务院安全生产第8督察组,对天津、辽宁两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察,其中重点检查了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情况。

   按照首都国庆安保领导小组的部署,质检总局还派人配合安监总局对国庆彩车安装和焰火燃放等过程中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进行了10多次监督检查。他们协调相关技术专家,对国庆活动中使用的“飞猫”摄像系统进行安全论证。

   同时,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北京、河北、江西、湖南4省、直辖市质监局及相关生产企业在国庆大型联欢晚会焰火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中,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出色地完成了国庆焰火质量安全保障各项任务,为确保首都国庆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技术指导,直接保障了国庆相关庆祝活动的顺利进行。

    亮点八

    “质量和安全年”读书活动

   第14个“世界读书日”到来之际,由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主办的全国“质量和安全读书活动”4月23日在北京图书大厦启动。

   全国“质量和安全读书活动”是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质检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推荐了近300种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图书在全国进行联展;组织出版包括领导干部质量和安全知识读本等书籍,并开展向领导干部、企业、中小学和社区赠书和安全读书论坛等活动。旨在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知识,宣传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宣传有责任、讲诚信、重质量的优秀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亮点九

    家电下乡产品联合打假活动

   2月4日,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全面部署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以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热水器、摩托车、空调等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以及实施家电下乡的农村地区为监管重点,通过采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等措施,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顺利实施。

   各地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监督检查。将所有中标企业的中标产品列入省级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中标企业的巡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责令召回不合格产品,限期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工艺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确保下乡产品的质量。

    亮点十

    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

   为切实抓好“质量和安全年”及“安全生产年”活动,4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就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全系统特种设备安全战线上的干部、职工都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应急救援和特种设备安全科技进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在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中,他们既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单位,也突出事故高发的重点设备、重点环节(尤其是使用环节)、重大隐患;既突出事故高发的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注意日常现场监察,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地开展执法和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了特种设备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亮点十一

    第十六届中国质量高层论坛召开

   由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共同主办、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承办的第十六届中国质量高层论坛24日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质量与发展”。这是今年“质量和安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

   质检总局局长王勇指出,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维护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意义重大。一是进一步加强宏观质量管理,促进我国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二是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强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三是进一步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是加强质量基础工作,提升质量工作的有效性。五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营造大质量工作机制。

   2009年——质量安全年。重新翻开那360多页日历,满载着的是一项项令人骄傲的记录;盘点昨日的收获,一个个亮点令人欣喜……2009年在历史长河中仅仅是短暂的一瞬间,却给中国质检人留下了难忘的记忆。今天,就让我们打开记忆之门,去回顾在“质量和安全年”里的一些闪光的亮点。

    亮点十二

    质量竞争力指数新闻发布

   根据对全国25万多家制造业企业相关数据的测算,2008年,尽管受到了国际金融危机、特大自然灾害和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不利影响,但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制造业的质量竞争力仍然保持了稳定上行的发展态势。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1.18,与2007年相比提高了0.19。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2008年全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公报显示,我国制造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产品技术水平和符合性质量稳步提升。29个制造行业中,9个行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产品产值达到了70%以上,11个行业超过了50%,全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237类23400多种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4.5%,比2007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全国大中型制造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达到2500多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26.7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07年的0.90%提高到0.96%,新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累计超过5万亿元,增长率达到25.50%。

   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制造业企业平均产品销售收入达到7.37亿元,比2007年增长了8.38%,与国外企业抗衡的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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