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王岐山副总理关于加强服务、切实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要求,加大服务力度,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对外贸易便利化发挥积极作用。
加大帮扶企业力度。切实加强标准、计量、认证、检测、信息等方面为企业服务的力度,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查找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开展技术培训,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实现节能降耗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快建立面向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检测技术服务。
大力推动品牌建设。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密围绕国家产业政策,促进企业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质量合格率、企业诚信度和标准化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加快建立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的名牌产生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自主品牌市场竞争能力。要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和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服务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紧密围绕保份额、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调整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完善法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突出对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项目及产品的监管。
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扩大出口企业绿色通道、直通放行范围,为优秀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完善口岸与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协作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出口通关模式和“口岸转检、属地报检”的进口通关模式,进一步减少中间验放环节。积极与国外相关机构建立证书核查机制,保障出口商品在国外顺利通关。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决贯彻落实出口农产品、纺织品减免费政策。对规模较大、质量长期稳定、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出口企业,采用验证监管和信用监管的方式,减少重复检测和收费。加强检验检疫与质量技术监督的协调配合,通过互认检测结果,降低收费总额。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配合国家外交外贸大局,加强国别贸易政策的研究和应对,积极配合实施“自贸区”战略,完善双边多边质检合作磋商与对话机制,进一步巩固与周边国家、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质检合作关系,营造良好的对外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