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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工作要点

2009-12-25 08:30: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国家质检总局建立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工作要点

       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督抽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是近年来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者十分关心和重视的问题,一些地方还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推行国家和地方联动监督抽查的新模式,以转变监督抽查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抽查工作效能。本文对国家质检总局对这项工作的近期部署进行摘登,以方便读者更好地熟悉这项新制度。

    

    机 制

    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作为一项新的监管工作机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需要不断完善、不断改进的地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和纠正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有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以指导今后的联动抽查工作。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无论是总局还是省局,要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工作,要全面具体地部署工作,严密有序地组织实施,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增进总局和地方局、地方局和地方局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全国上下协调一致,保证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要完善问题处理机制,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对联动监督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可以确认的,要及时依法查处,通知有关部门退市、下架,责令企业收回。对一些敏感问题、热点问题要及时报告,科学控制,快速处置,防止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件。

    三是要规范统计信息报送机制,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要进一步研究改进和完善统计报表和有关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切实做到信息详细、全面、有效。要实行报送结果信息确认制,各省局要对上报的抽查和调查结果及后处理情况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核实,必须由责任人签字,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后上报,确保所有信息的可信、可用。严格报送信息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各省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信息,保证抽查结果的及时发布。对违反监督抽查有关规定,用不正当手段,伪造或擅自修改抽查结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四是切实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增强威慑作用。从当前联动抽查后处理的情况看,抽查不合格产品和企业的后续处理工作还不够及时,存在不到位、不全面等问题,使得监督抽查的法律威慑作用没有充分体现。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抽查的后处理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严格、及时、高效地完成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格落实后续整改措施,以提升联动监督抽查的威慑作用,及时有力地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建立健全联动监督抽查的宣传工作机制,每次开展联动监督抽查工作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从部署到实施过程,直至最后形成质量状况报告和公布结果,哪个环节需要重点宣传、宣传什么,总局和省局分别从哪个角度进行宣传,依托哪些主要媒体、通过什么形式开展宣传,都要有详细的计划和安排。总局和地方局都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研究、一样安排,要用正确的舆论引导社会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了解和支持。

    举 措

    一是要突出重点产品监管,制定全国联动监督抽查规划和计划。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总局党组的各项要求,突出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监管,结合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和各省实际,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统一规划和计划,每年确定几类重点产品进行全国联动监督抽查,逐步实现国家监督抽查与地方监督抽查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融合。明年,针对量大面广、消费者关注的产品,争取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全国联动抽查。

    二是要加大对行业和区域问题的后续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联动抽查的有效性。要全面分析解决联动监督抽查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针对联动监督抽查发现的行业共性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积极向行业和地方政府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分析,制定全面的整治工作方案,共同推动开展整治工作。要将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跟踪企业整改效果,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能力。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对企业开展质量、标准知识的宣贯培训,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改进和提高质量管理工作,从而促进一个行业或区域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联动抽查真正取得实效。

    三是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配合与协作。对于一类产品或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的质量监管工作,不是靠我们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抓好的。在开展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中,从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到组织实施,再到抽查、调查结果的分析评价,都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良好沟通合作机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发挥各方作用,找准工作切入点,深入开展交流与合作,通过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促进行业、区域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通过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谋求合作发展,从而使联动监督抽查工作到一个较高层次,推动监管工作水平的提高。

    保 障

    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组织难度大,要求高,必须在统一检验方法、抽样方法和检验能力、人员队伍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要着力提升检验能力,为实施联动监督抽查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目前,全国各个检验机构之间在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由于检验机构的能力差异,必将带来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差异,将影响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可靠性。因此,总局要通过对拟开展抽查的产品组织开展比对实验,核实检验机构的实际能力水平,为联动抽查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各省局要帮助检验机构查找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主要差距,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技术装备投入,加快人才引进和培训,围绕重点产品、重点项目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技术等方面,加快推进检验机构的能力提升;另外,还要加强对承担抽查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管,严格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准确。通过加快检验机构能力提升,为开展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提供有力地技术支撑。

    二是要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要加强业务培训,特别要针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对一线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要严格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切实把监管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检验方法和抽样方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实施联动监督抽查的需要,各省局要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明确要求检验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统一的检验方法和抽样方法,并建立抽样检验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对抽样、检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重新抽样检验;总局要对抽样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抽查工作质量和抽查结果的科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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