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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实施10周年

2009-12-24 15:20: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十年一剑”辟新途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实施10周年

    “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新阶段。”10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上表示。据悉,截至2009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受理了地理标志保护申请1070件,对国内932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了专门保护。产品范围涉及白酒、葡萄酒、黄酒、茶叶、水果、花卉、工艺品、调味品、中药材、水产品、肉制品等,产地范围涵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正在成为我国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提升特色产品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有效手段,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质检部门开始与法国等欧洲国家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交流与合作,1999年8月17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部门规章,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初步建立。2001年3月5日,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对我国原产地标记(含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使用和监督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2005年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并于当年7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标志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是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一个新起点。

    从第一部地理标志规章发布到如今已有10年,我国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地理标志产品专门保护制度,发挥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源头抓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监管的职能优势,形成了质检系统的合力。据了解,目前,质检部门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标准体系,省级质检部门还指定检验检测机构,对每个产品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我国还培养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复合型的地理标志保护审查专家队伍,覆盖法律、农产品和食品等多个专业领域。

    把防伪标识“放”在茶上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地理标志被作为与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布图、商业秘密等并列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要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2008年6月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也对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要把地理标志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作为近5年的目标之一。谈到知识产权,西湖龙井茶叶协会会长戚国伟感慨良深:“上世纪80年代,茶叶流通领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许多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造成龙井茶市场比较混乱,质量品质良莠不齐,直接后果是真正的龙井茶卖不出去,而影响茶生产的积极性。国家知识产权的支持对西湖龙井茶非常重要。”

    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西湖龙井茶地理标志的保护,杭州市被指定为西湖龙井茶产地。“西湖龙井把防伪标识放在茶上,有效防止了假冒产品的出现,提高了消费者对西湖龙井茶的质量意识和保护意识。”戚国伟介绍说。在西湖龙井茶区内,凡是168平方公里生产的西湖龙井茶统一使用单位标识,标识采用先进的二级条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将防伪标识放在茶上,每一张防伪标识记录茶叶的消费情况,消费者可以打电话查询所买茶叶的摊位,获知这个产品出自哪个村,哪个企业。同时,消费者在西湖龙井茶专卖店才可以买到茶。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以后,茶农的积极性得到大大提高,西湖龙井茶的销售也一年比一年好。2008年,龙井茶产品合格率上升至100%。

    据悉,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不仅在国内获得了有效保护,随着我国与欧盟开展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互认试点的进行,我国龙井茶、龙口粉丝等10个地理标志产品将在欧盟27个成员国获得有效保护,欧洲的消费者会将其视为与欧洲地理标志一样的优质产品。

    “一业兴,百业兴”

    10年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获得保护的产品不仅提升了知名度和附加值,还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带动了包装、运输、印刷以及旅游等产业的发展,可谓“一业兴,百业兴”。

    2002年3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武夷岩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使之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武夷山市通过完善管理,从种植、加工管理、防伪监控、市场监督、加强服务等环节入手,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控保护体系,产品质量得到大幅度地提高。据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开展以来,茶叶产值从1998年的4880万元,发展到2008年8.07亿元,2009年有望达到10.87亿元。茶叶产业链上的企业和茶农也从中受益,茶企(农)的直接经济效益年均提高幅度达30%以上。在武夷岩茶加快发展的同时,茶叶包装、运输、印刷等相关产业也得到了全面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民增收。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省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每年直接增加的收入超过10亿元,间接带动增加收入累计达数十亿元以上。

    据悉,10年来,我国质检部门已经对932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6000多个企业和组织使用专用标志,保护产值6000亿元。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保护后,经济效益普遍提高了20%以上。

    为品牌注入新价值

    许多有原产地特征的产品,经过积淀已经超过了本身的含义,更多地被赋予文化的内涵和象征。在1999年我国建立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时,就通过确定产品的生产条件和生产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同时又明确规定了原产地范围之外的生产经营者不得拥有,也不得假冒专用标志,从而保证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附加值。贵州茅台酒就是一个通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品牌注入新价值的例子。该集团公司董事长季克良介绍,2004年,贵州茅台酒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免税店,2007年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完备的基础上,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和贵州省局提出在贵州茅台酒名牌上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在产品上用地理标志保护专有标志,引起了社会的良好反响,在消费中造成了积极的效果,为这个民族品牌注入了新的品牌价值和内涵。季克良说,进入全球免税店是茅台品牌扩大世界知名度的重要一步。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建伟也在接受采访时称,有机会进入全球的免税市场,让他们得到了真正的外贸经验,了解到全球的销售理念。

    地理标志产品是地理、文化传统的结晶,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地理标志产品已经成为独特的资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作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主管和实施部门,质检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完善扶优扶强措施,做到科学监管,优质服务,提高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地理标志产品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形成一定规模,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建设,为制定专门法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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