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两项指令,一项是修订欧盟纺织品名称指令2009/121/EC,另一项是修订关于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分析的指令。欧盟成员国须于2010年9月15日前实施两项新指令。
指令2009/121/EC针对2008/121/EC纺织品名称指令的两份附件进行修订。这项大纲指令监管产品纺织纤维成分的标签方式,以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根据指令2008/121/EC,符合名称规定要求的纺织品才能推出市场。
根据指令,当纺织品被投放市场作生产或商业用途时,必须附有标签或标记,只有少数情况例外。向消费者销售的纺织品,必须以清晰可读和统一的字体,在产品目录、包装、标签及标记等列明纺织纤维成分的名称和资料。
指令2008/121/EC涵盖的纺织品,是指任何原材料以及半完工、完工、半制成或制成,只由纺织纤维组成的产品,不论使用哪些混纺或缝合程序。家具、雨伞、遮阳伞以重量计至少八成是纺织品组件者,也要受到指令监管。此外,多层地垫、垫褥和露营用品的纺织品成分若占整件产品重量至少八成,也受指令监管。新指令2009/121/EC指明,鉴于技术工作小组最近的研究结果,欧委会认为必须把三聚氰胺加入附件I和V的纤维清单中。
新指令2009/122/EC修订指令96/73/EC中关于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方法。这项新指令与上述纺织品名称指令关系密切,因为后者规定标签须显示纺织品的纤维成分,由分析员检查产品与标签所示资料是否一致。据了解,指令96/73/EC已列明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的统一定量分析方法。由于现在已把三聚氰胺加到纺织品名称指令2008/121/EC的纤维清单,因此必须界定三聚氰胺的统一测试方法。因此,新指令2009/122/EC修订指令96/73/EC中关于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的定量分析方法。 此外,欧盟近日修改了纺织品及床垫的环保标签的颁发标准,纺织品及床垫的生态环保性能再度成为关注焦点。据了解,新标准适用于2009年7月9日后呈交的纺织品环保标签申请,有效期至2013年7月9日。相关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条款的变化:一是规定可申领环保标签的产品范围。纺织品包括手帕、围巾、购物袋、腰带等纺织服装和配饰;地毯及踏垫等室内纺织品;纤维、纱线及织物(包括耐用非梭织品)。床垫产品包括弹簧床垫;充填床垫的乳胶、聚氨酯泡沫塑料及弹簧等物料;木制床架等。二是各个产品类别均须符合若干生态标准。纺织品要求限制纤维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产品的过敏反应风险;提高防缩水和防脱色能力。床垫须遵守更严格的物料使用、有毒残留物水平限制、褥垫对室内空气污染限制以及促进使用更耐用产品的相关标准。满足环保标签要求的产品将获颁花朵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