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担负着本辖区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它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质监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必须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做到奖惩分明。要将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监管重点,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监管员、政府协管员、社会信息员的作用,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位。采取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适时增加检查频次,缩短检查周期,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确保其产品的质量安全。笔者认为,要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加强使用添加剂的监管力度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不得使用不合格和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建立采购、进出库和使用台账,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账物相符。质监部门要继续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档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要严格条件审查,确保审查质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及时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暂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质监部门要积极帮扶,引导他们完善生产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决不发证,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标准代号、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以上违法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
(作者单位: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