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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记忆60年足迹

2009-10-30 10:5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转瞬之间,60个春秋已过。在这一甲子的风云岁月里,新中国经历了新生政权的巩固、社会主义道路的曲折探索,也经历了文革十年的艰难岁月;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带来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也带来了经济建设与改革的深入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陆续迎来香港、澳门的回归,2008年又成功举办了第29届奥运会……

       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质检系统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中逐步成长,质检事业在不断地发展壮大,质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回顾我国质检事业的发展历程,人们可以看到一条特别的历史轨迹。于是,我们在本期栏目里,就去追寻这历史的足迹……

    ■文/本刊记者 苟 铭

    图片提供/国家质检总局

 

1954—1978艰苦创业

    >>时间记录

    1954年11月,国家计量局成立。

    1956年6月,国家技术委员会成立,下设标准局。

    >>背景重现

    建国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地方、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计量工作也得到了较快发展。因此,成立一个统一管理全国计量工作的权威机构,尽快改变分散管理的局面,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上来了。1954年10月,周恩来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成立国家计量局,同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成立国家计量局,11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秘书长彭真签署“关于批准国务院设立直属机构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国家计量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局,由国务院秘书长领导。

    >>主要成果

    由于受历史条件限制,建国初期各种计量单位混乱,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困难。由此,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国家计量局负责执行计划、掌管计量公制的推行;掌管国家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指导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监督计量器具的买卖和进出口;筹建各种计量基准器,审核机关、企业计量标准的设置;草拟有关国家计量制度和计量工作的法规性文件等任务,初步建立起了我国的计量职能体系。为改变旧中国计量制度的混乱局面,1959年国务院发布了《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计量制度基本达到了统一。此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研究急需的国家计量基准器和各级计量标准器,大部分已建立起来并进行了量值传递,基本上统一了全国的量值。

    进入“文革”时期,我国计量事业虽受到一定的影响,计量机构设置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文革”结束后,我国计量事业得到了恢复发展。1977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强调计量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有重要作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使计量工作更好地适应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技术和国内外贸易发展的需要。

    1956年6月党中央决定成立国家技术委员会,下设标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这是我国标准事业的开端,标志着新中国标准体系的诞生,新中国的标准事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标准职能体系初步形成。

 

1978—1988走进春天

    >>时间记录

    1978年4月,国家计量总局成立

    1978年5月,国家标准总局成立。

    >>背景重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工业生产中质量差、消耗高、品种少、效率低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邓小平同志针对质量问题突出的状况,强调经济的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速度、效益的关系,“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质量第一是个重大政策”,“要想在国际市场有竞争能力,必须在产品质量上狠下功夫”。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加强了对职工的质量培训,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保证体系。197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计量总局和国家标准总局。

    >>主要成果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发展,加强计量工作,对于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能源以及把整个经济工作纳入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具有重要作用。1979年5月,国家计量总局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整顿计量基准器和标准器,为实现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保证计量制度和单位量值的统一,充分发挥了计量工作在实现四个现代化中的技术基础作用。同年6月,国家计量总局颁发了《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制订、修订办法》和《计量器具检定规程编写规程》。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公布,该法对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促进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权的第一部法律。

    1978年7月,国家标准总局开始对现有技术标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清查、大整顿,以使我国标准化工作同不断发展的国民经济相适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的修订和补充规划,并组织力量,加速了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以适应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当年,中国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奠定了标准化管理的雏形。1981年10月30日,全国企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是在国民经济调整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也是建国以来规模较大的第一次全国企业标准化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质量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988—1998崭新路程

    >>时间记录

    1988年7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成立。

    >>背景重现

    经过改革开放第一个1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国家财力与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平衡性、不完整性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政府市场管理体制的弊端也逐渐开始显现,政府部门重复设置、政府机构管理内容单一、协调成本较高的状况已经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88年7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成立。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独立于其他政府部门,以便有效地行使技术监督职能。同时,撤销国家计量局、国家标准局,并将国家经委质量局并入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要成果

    上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个体私营经济、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的迅猛发展,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数量,忽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质量大滑坡,假冒伪劣产品大量冲击市场。产品质量如何管理,要选择最科学、最经济合理、最完善的方案。1990年,国务院总结、宣传、推广了武钢“质量效益型”企业管理经验;1991年,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品种、质量、效益年”活动;199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开始用市场机制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加强质量监管。国家技术监督局完善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实行了日用消费品“三包”制度,建立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以及大型成套设备的质量监管办法,组织开展了“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拉开了“打假”工作的序幕。

    进入9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坚持以质取胜,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了产品质量责任,保护了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1996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提出了未来15年质量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这是我国质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成为之后一段时期内指导我国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998—2001奠定基础

    >>时间记录

    1998年4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改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背景重现

    到1998年,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又进入了一个更新、更高的层次。为了继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更好地适应地中国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家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国务院确定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增加质量管理、锅容管特安全监察等19项职能,加强了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职责和任务。

    >>主要成果

    按照党在十五大提出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要求,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改革现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系,实行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同年4月24日至26日,为加大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京举办首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大大促进了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同年11月,国务院再次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改进和健全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

    质检工作的执法监管方式日益完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全国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名牌战略、质量兴市、质量安全许可证、工业生产许可证、地理标志、质检相关业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许可等一大批重要的监督管理方式得到了全面推广和应用。质检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源头监管为主,集多种手段和方式于一体的多模式立体化综合执法监管体系。

    

2001新的起点

    >>时间记录

    2001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

    >>背景重现

    进入新世纪,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质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成立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至此,质检机构更健全了,职能更完善了,体制更顺畅了,完成了一次根本性的蜕变。

    >>主要成果

    伴着21世纪新曙光的到来,质检事业也迈入了全面发展的新纪元。

    质量管理体制逐步健全,机制逐步理顺,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我国逐步走上质量和速度、结构、效益相统一的科学发展之路。2004年9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发布。这两个标准体现了全面质量管理从指导思想到技术方法的变革与发展趋势,是当今国际质量管理成功经验的最新总结,是我国质量管理工作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

    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以食品、农资、建材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了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打假工作机制。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07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

    在食品安全领域,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将28大类525种食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机制,特种设备事故明显减少,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2003年6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实施。

    加强了标准化、计量和认证认可等技术基础性工作。及时跟踪国外先进标准,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标准总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体系日趋健全。我国已成功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加快建立了新一代量子计量基准,建立起规范化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监督检查制度,计量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开展了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认证,推行农产品认证和节能认证,基本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认证认可体系。2003年11月1日,《认证认可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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