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34-2003《花生油》、GB1535-2003《大豆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的规定,对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酸价(酸值)、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溶剂残留量、铅、总砷、苯并(a)芘、游离棉酚、抗氧化剂(BHA、BHT)以及标签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酸价和溶剂残留量超标。酸价和溶剂残留量均是重要的卫生指标,酸价还是油脂精炼程度和品质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食用植物油浸出油溶剂残留为≤50m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酸价和溶剂残留量超标,其中有1种棉籽油产品溶剂残留量实测值为1157mg/k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2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