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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面临“瘦身”

2009-05-22 11:24: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出台

    3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限量指标计算方法,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等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其发布实施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过度包装的虚华外衣,将在新国标的规范下返璞归真。

    规范包装刻不容缓

    一盒标价2000元的茶叶,金属盒上镶嵌着彩色石头,里面是瓷盒,衬着绸缎,茶叶只有300克,带上包装却有数斤;一盒饼干打开几层大大小小的盒子后,里面只有几块……商品过度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装潢设计奢华、包装成本过高、不利于回收利用等。业内人士指出,产品包装的原材料如纸张、橡胶、玻璃、钢铁、塑料等,来源于木材、石油、钢铁等,这些都是紧缺资源。过度包装往往要一次性耗费大量不可再生的原材料,却没有相应的进行回收利用,造成很大的浪费,并且污染环境,还容易诱发社会的奢侈风气。据统计,我国每年仅包装废弃物就白白扔掉2800亿元,不仅浪费资源,而且污染环境,而处理这些包装垃圾又要花费大量资金。

    针对这些现象,2009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通知》,该通知强调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商品包装行为,并指出,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商品,要在满足保护、保质、标识、装饰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从包装层数、包装用材、包装有效容积、包装成本比重、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等方面,对商品包装进行规范,引导企业在包装设计和生产环节中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弃物产生,方便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2005年9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于次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自2004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后,为防止过度包装而制定的第一项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限制月饼过度包装有一定积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少数商品过度包装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为从源头抓起,加强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整治商品过度包装之风,减少资源的消耗,国家标准委组织专家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参考国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市场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明确要求包装设计应科学、合理,在满足正常包装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包装材料、结构和成本应与内装物的质量和规格相适应,有效利用资源,减少包装材料用量;根据食品和化妆品的特征和品质,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包装宜采用单一材质,或采用便于材质分离的包装材料;鼓励使用可循环再生、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三项指标促进节约

    据悉,新国标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包括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等,之所以对商品包装设定空隙率、层数、成本这3个限定值,一方面考虑到我国实际,另一方面也参考了其他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法规。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介绍,由于我国过度包装的主要问题是奢华包装和过大包装,因此这3项指标可以较好地起到限制的目的。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指标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

    新国标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积极反响。部分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商品的包装体积过大既浪费材料,又占用运输空间和商场空间,导致相应费用和成本上升,而这部分费用和成本最终也将加到销售价格上,由消费者承担,约束过度包装不仅起到节约的作用,而且能减轻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成本负担。业内人士指出,限制厂家使用高档材质如木质和金属材料包装商品,是为了节约日益枯竭的自然资源而规定的。在资源紧缺的今天,包装艺术应建立在物美价廉、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厂家必须适应并从包装理念、包装技术、包装工艺等方面进行改革,生产出既符合国家规定,又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商品。

    相关链接

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对过度包装制定了限制性的法律、法规。在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都柏林宣言》的基础上,西欧各国先后制定了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德国于1991年、1995年分别制定了包装法令、循环经济法和垃圾法;荷兰于1991年出台了包装盟约;奥地利在1992年制定了包装法规;法国也于1993年、1994年先后制定了包装法和包装废弃物运输法,对商品包装空隙率和包装成本作出严格限制,而且禁用木质品包装食品和化妆品。

美国

只要有下列情况者,均属欺骗性包装:包装内有过多的空位包装与内容物的高度差异太大;非技术上所需,无故夸大包装等。

日本

相继推出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包装容器回收法和包装新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尽量缩小包装容器的体积,容器内的空位不应超过容器体积的20%;包装成本不应超过出售价的15%;包装应正确显示产品的价值,以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同时,商品礼盒包装适当化纲要中规定:包装容器的间隙原则是不可超过整个容器的20%;商品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必须在1cm以下;商品与包装箱内壁间隙必须保持在5mm以下;包装费用必须在整个产品价格的15%以下。

韩国

过度包装属违法行为,厂商如果不依照政府规定减少产品的包装比率和层数,最高会被罚款300万韩元。同时韩国还采取三大措施规范厂商:一是检查包装;二是奖励标示;三是对违反包装规定的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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