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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监局抓行风促工作侧记

2009-04-22 18:08: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双卡”在手 监督不愁

——广州市质监局抓行风促工作侧记

■文/左宜宏

 

   “您对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您认为我们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工作中是否有不廉洁行为?您认为我们的工作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笔者近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严把清廉关,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规范执行公务人员的行为,该局决定首次在重要的质监公务活动中实行“双卡”制度,即“行风廉政监督卡”、“明白卡”。广州市质监系统公务人员对企业履行行政执法、现场审查、现场抽样等重要公务活动时,必须向行政相对人或检查对象同时出示“行风廉政监督卡”和“明白卡”,请全市企业、广大市民进行监督。

   据介绍,“行风廉政监督卡”先选择在该局下属的现场执法、现场审查、现场抽样等重要公务活动相对集中的稽查分局、市质检院、市特设院、市机电院等4个单位进行试点,然后再推广。而“明白卡”制度则由广州市质监局下属各单位组织实施。

   笔者发现,“行风廉政监督卡”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部分为正文,包括制作“行风廉政监督卡”的目的、市局的承诺、投诉联系方式等;第二部分为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五公开”、“十不准”等内容。为了方便投诉,“行风廉政监督卡”随卡附一个邮资已付的信封。“行风廉政监督卡”上印的联系电话是该局监察室的举报电话和投诉邮寄地址,不是公务人员所在单位的电话或地址,企业、投诉人不用担心会遭到当事人报复。小小的一张卡,让企业、市民看到该局接受社会监督的真心、决心和信心以及勇气、魄力。据了解,“行风廉政监督卡”应当请行政相对人或被检查对象现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存根由执行公务的质监工作人员带回本单位留存备案。行政相对人或被检查对象可以根据质监公务人员的现场表现决定是否投诉。如要投诉的,可直接拨打“行风廉政监督卡”公布的投诉电话,也可将书面投诉内容用邮资已付的信封寄给广州市质监局监察室。广州市质监局对行风廉政监督的投诉,不仅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此外,该局将按照广东省质监局的文件规定,对有效投诉,视不同情况,给予投诉人一定奖励。据悉,广东省质监局关于行风廉政投诉的奖励办法目前正在制定当中。几年前,广州市质监局明文规定,举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有奖,最高奖励30万元;现在,广州市质监局又实行行风廉政投诉也有奖。据了解,这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多见。

   广州市质监局一位稽查执法人员告诉笔者,作为公务人员,我们应该做到廉洁勤政、按章办事,但有时由于疏忽大意可能在工作中导致一些瑕疵;实行“行风廉政监督卡”后,就好像有一双双眼睛在时刻盯着自己,督促和提醒自己在工作中更加公正执法、注意形象,对自身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广州市质监部门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入手,通过实行“行风廉政监督卡”,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做到监管执法覆盖到哪里,监督卡就跟踪到哪里,成为加强与企业、市民沟通联系的“连心桥”。

   另外,广州市质监部门对行政相对人或被检查对象发放“明白卡”的主要目的是按照质监业务管理的要求,告知行政相对人或被检查对象应该明白的事项。“明白卡”存根请行政相对人或被检查对象现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由质监公务人员带回本单位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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