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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平市质监局快速反应查处食品安全案件纪实

2009-04-22 18:02: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抓住食品安全不放松

——山西省高平市质监局快速反应查处食品安全案件纪实

    ■文/田建强 尚红明

   今年以来,山西省高平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和安全年”的部署,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全力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今年1月13日,高平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两节”执法检查中,在某超市发现一种包装上标有“高平肉丸”字样的兔肉丸,包装背面标注的生产厂商为运城市运通食品厂,加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140801018889。执法人员当场就发现了蹊跷:一是“高平肉丸”是高平市的特产,怎么会在在几百公里之外的运城市生产?二是加贴的生产许可证编号QS140801018889,中间四位编码0101对应的是小麦粉的产品类别编号,伪造嫌疑的特点暴露无疑。根据该超市提供的供货来源和掌握的线索,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分别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经过调查和收集查阅相关证据,其中一名姬姓男子成为伪造证书的重大嫌疑人。随后执法人员再次展开调查,接受询问时,该男子时而声称用的是锅巴的许可证,时而又改口说自己是运通食品厂的业务员,但是编号QS140801018889对应的产品只能是小麦粉,他提供不出原始的兔肉丸的生产许可证,无法自圆其说。经过执法人员多次反复耐心的调查和取证,并加以强大的心理攻势和政策引导,案件于1月16日取得重大突破,涉嫌伪造证书的姬姓男子终于承认兔肉丸的生产许可证系自己伪造,是把别人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信息经过涂改伪造而成,而且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均是通过相同手法伪造。随后,根据当事人的交代,在位于高平市东城办的秦庄村找到了生产窝点,现场发现一台加工设备和一台封口机,生产的成品兔肉丸已经全部送销售单位代销,执法人员随即查封了以上设备。一起典型的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兔肉丸案件告破结案。

   3月11日中午13时,高平质监局接到举报电话,举报线人称,在高平市河西镇一商店经销假冒啤酒,在一民房内还有库存。高平质监局领导立即派出稽查一科全体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在该商店现场,执法人员仅发现有9件标注为“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生产的崂山牌啤酒,经初步认定涉嫌假冒。执法人员要求该商店负责人李某到其库房检查时,李某拒绝配合,执法检查遇到阻力,执法人员马上向局领导做了汇报,局领导立即与当地公安局联系,公安局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10分钟后,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质监执法人员又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李某终于开口,称库房已租用给别人,并和承租人取得联系。半小时后,承租人贾某到达现场后却称库房内商品是长治市姬某存放,一会儿说钥匙在家里,一会又说姬某拿着钥匙,贾某百般抵赖,与质监行政执法人员玩起了拖延战术。下午3时左右,天上下起了小雨,一直僵持到晚上10时30分,此时雨越下越大,贾某见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不去吃饭,更没有撤走的意思,迫不得已开车去取钥匙,打开了库房。他们在库房内发现有3种包装啤酒,分别是: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薛城)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荷泽)有限公司。经过辨认,包装为青岛啤酒(寿光)有限公司和青岛啤酒(薛城)有限公司的崂山啤酒涉嫌假冒,共计120件,执法人员当场予以了查封,检查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零点。目前,该起涉嫌经销假冒啤酒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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