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菁 菁
从今年2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的牙膏强制性国家标准《牙膏》(GB8372-2008)。与2001年的旧版牙膏标准相比,新国标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增加和调整,例如,首次将“二甘醇”和“三氯生”等物质列入原料规范中并明确限量值,明确对牙膏的氟含量提出了要求。同时,新国标还将这几年来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功效型牙膏明确列入适用范围。新国标的实施不仅对厂家生产有所要求,对消费者的选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还将为整个产业带来新的气象。
含氟量须明示
新国标规定,含氟牙膏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氟的添加量,而儿童含氟牙膏还须标明警示性文字。该标准将成人含氟牙膏的氟含量底线由0.04%提高至0.05%,并规定儿童含氟牙膏中氟含量应在0.05%到0.11%之间。牙膏产品的pH值由5.0至10.0调整为5.5至10.0。
专家指出,氟如果在牙膏中含量过度,可能导致氟斑牙形成或慢性氟中毒等,但氟又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元素,适量的氟可以增强牙齿钙的抗酸性,预防龋齿。所以,在牙膏上具体标明氟化钠含量是十分有必要的。据了解,牙膏中氟含量在0.04%至0.15%间较为合适。但是,有效氟在牙膏膏体中含量会随时间递减,所以新标准将成年人含氟牙膏的氟含量底线提高了。
新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全国牙膏蜡制品标准化中心常务副主任孙东方介绍:“pH值代表牙膏的酸碱性,pH值低于7.0时呈酸性,高于7.0时呈碱性,pH值过高或过低对牙齿及口腔黏膜都有损伤。为更好地保护牙齿,与国际标准接轨,新国标对此作了微调。”
禁止添加成分近1500种
据悉,新国标中禁止牙膏添加的成分有近1500种,包括消费者关注的牙膏湿润剂二甘醇等。同样受消费者关注的具有抗菌作用的三氯生则被列入到允许添加的防腐剂中,但明确不得超过0.3%。
从去年12月1日起,有关牙膏二甘醇的国标《牙膏中二甘醇的测定》(GB/T21842-2008)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牙膏中二甘醇含量的测定,规定了牙膏中二甘醇的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的测定方法。从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牙膏市场的专项抽查结果来看,国内生产的牙膏绝大多数未检出二甘醇。除《牙膏》(GB8372-2008)、《牙膏中二甘醇的测定》(GB/T 21842-2008)外,另外两项国标《牙膏用保湿剂 甘油和聚乙二醇》(GB22114-2008)、《牙膏用原料规范》(GB 22115-2008)也将从6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据了解,我国目前牙膏标准制定的工作重点将从新的产品标准转向原材料标准和方法标准上。准备制定的产品标准有《液体牙膏》等;原材料标准有《牙膏用单氟磷酸钠》、《牙膏用氟化钠》等;检测方法标准有《牙膏中三氯生含量的检测方法》、《牙膏中氯化锶含量的检测方法》、《牙膏》标准中铅、砷及氟含量测定使用新的技术,同时建立新的适用、快捷的试验方法。
完善功效型牙膏管理
在新国标中,功效型牙膏被明确列入适用范围。据悉,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起开始对牙膏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化妆品标志管理规定》,明确将牙膏等日化产品列入化妆品行列进行规范管理,并明确规定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2008年3月12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其中明确了功效型牙膏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等。该标准还对功效作用验证报告作了规定,并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化妆品标志管理规定》共同对功效型牙膏产品进行严格监管。孙东方表示,我国以往没有功效型牙膏标准,整个行业缺乏统一的规范。目前,我国已出台首部功效型牙膏标准。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紧制定有关的评价方法,以更加完善对功效牙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