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常国强 高 勇 许 智
特种设备的《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是特种设备检验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检规》制订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检验工作的效率、结果以及结果的判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检规》,不仅能提高检验的工作效率,还能对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作出科学、合理的判定结论。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特种设备工作的实际,谈一点对《检规》制订的设想。
存在的不足
1.现行《检规》滞后于特种设备的发展
目前所使用的《检规》制订的依据是国家相应的标准。笔者理解,国家通用标准是在设备研发和生产中必须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通用的技术规范和强制的安全性要求。而对于某一特定的设备来讲,在研发和生产的过程中,在满足国家通用标准的基础上还有其特殊性。如果使用通用《检规》对设备进行检验和验收,其结果反映的只是其普遍性,并不能反应某一特定型号设备的特点和要求,这样就很难给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结论,难以保证其在使用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根据目前的电梯发展,采用钢丝绳拽引已发展为用钢带拽引,而《检规》中并没有体现钢带的检验具体要求和方法。因此,在检验中很难对其磨损量和报废作出科学合理的结论。
2. 现行《检规》滞后于标准的修订
标准的修订是根据国家或行业的技术发展随时进行修订的,《检规》也应该随着标准的修订及时地进行修订。如:在《电梯验收检验规程》中规定,对重护栏的高度设置为1.05m,而在GB7588—2003标准中将此值已修订为2.5m。两者差距较大,《检规》应该修订,与标准一致。
3.现行《检规》不能反应特种设备的特定属性
现行《检规》是通用的,没有反应出特种设备的具体特点。因此,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就会出现对同一种设备,因采用的依据不同,作出截然不同的结论。如:广州京龙公司生产的塔式起重机,其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在安装过程中,保证其塔身的垂直度要≤3H/1000。而《检规》中的要求是≤4H/1000。如果按照《检规》的要求进行判断,当所测得的垂直度为≤4H/1000而≥3H/1000时,其结论为合格;而根据产品的技术文件来判断,因垂直度≥3H/1000,其结论为不合格。所以采用依据的不同,产生了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就结论的严格程度和科学性来讲,笔者认为按照具体产品要求进行结论判断更为合理,更能保证产品在使用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现行《检规》的操作性不强
《检规》的操作性是很重要的方面,操作性不好或根本无法操作,就很难对检验项目实施检验或根本无法检验,也无法给出科学合理的结论。如:对塔式起重量限制器的检验,笔者认为:这个项目只有在产品的监检时操作性比较好,在使用安装后的验收检验中,很难进行。
修订的设想
1.特种设备《检规》体系的构成
《检规》作为检验的依据,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通用《检规》,也就是同一类设备的《检验规程制订要求》,其内容主要是同一类设备的通用要求。第二层次:设备型号《检规》,也就是适合特定型号设备的型号《检规》,其内容根据《检验规程制订要求》结合特点设备的特点制订,符合特点设备的具体特点,型号《检规》分三部分组成,第一是监督检验,第二是使用中的验收检验,第三是定期检验(校验)。每个层次的《检规》都必须经过一定级别的批准后,才能生效。第一层次的《检规》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订,第二层次的型号《检规》可以由研发或生产所在地的检验部门负责制订,总局审批颁布,各地检验部门按照颁布的《检规》实施检验。
2.《检验规程制订要求》包含的内容
《检验规程制订要求》是制订型号《检规》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 制订格式;
② 制订要求;
③ 制订应包括的内容;
④ 制订程序;
⑤ 审批程序。
3.型号《检规》的制订
某一型号特种设备检验规程的制订,必须根据检验规程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产品的技术文件来进行制订。其内容应包括:
① 设备的基本信息;
② 检验具备的条件;
③ 检验项目;
④ 技术要求;
⑤ 检验方法;
⑥ 检验使用的仪器。
结束语
《检规》的制订只有符合产品的具体情况,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把住产品的质量关,才能确保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设计和生产的要求,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才能减少安全隐患和事故。以上是笔者为保证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对特种设备《检规》制订的粗浅看法,以供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和检验工作人员借鉴。
(作者单位:陕西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