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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修订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规

2008-11-21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为适应技术进步,欧盟委员会第31次修订了统一成员国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理事会指令67/548/EEC。

   据悉,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确保欧盟内部市场的正确机制,修订指令67/548/EEC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提出并修订了大约600种物质的欧盟统一分类和标签要求,取消了对4种物质的要求,并仍在审议将镍化合物包括在条目中。如果指令草案由于上述原因被修订,欧盟将提交修订的指令草案及修订的解释说明。该指令的拟批准时间为2008年底,拟生效日期为批准之后1个月。

   此前,在2008年9月15日发出的欧盟官方公报中,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08年8月21日裁定的2008/58/EC指令,并于2008年10月5日开始生效。此为危险物质指令67/548/EEC的第30次修订,欧盟各会员国必须于2009年6月1日前将该指令转换为国内法。2008/58/EC指令的附录物质清单中共列入800多种化学物质,新增380个物质,对516个物质的分类与标签进行了修改,并删除了3个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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