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建立食品犯罪人员登记禁限机制

2021-04-09 12:58:2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孙 静 记者 宋平一)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联合辖区法院探索建立食品犯罪人员登记禁限机制,强化“行刑衔接”,提高违法成本。

该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行为“零容忍”。

一是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单库机制。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法院共同梳理辖区自2014年以来的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整理汇编相关文本,形成全区涉食品安全犯罪人员基础情况表,共包含8起食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10人,主要存在非法添加、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犯罪行为。

二是提前管控,建立准入审查机制。该局将犯罪人员信息纳入主体登记审批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其在相关企业任职和食品领域投资情况,强化对其日常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的预防审查,确保上述犯罪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是互动联动,建立会商研判机制。3月31日,该局与区法院开展首次座谈,两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接诉即办及重点案件处理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强调将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食品案件及年终岁末等进行专题会商。

四是形成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涉嫌犯罪食品生产经营者登记限制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预期目标、主要程序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五是务求长效,建立日常通报机制。门头沟区法院在食品安全犯罪判决生效后,将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单抄送区市场监管局,该局动态更新审批系统,第一时间发挥信用惩戒作用。

食品安全无小事。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推进食品犯罪人员登记禁限机制,不仅完善了各部门之间联动监管,提高了行政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而且为实现辖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农资 ...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马家屯村 ...

  • 新疆协益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棉纺产品 ...

  • 某些国产“限量款”球鞋价格飙涨

  • 拼多多联合30余家出版社启动“多多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