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越)擅自变更招牌,收到整改通知后依法变更登记;未按时报送公司年度报告,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承诺今后按时报送年报;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被查出后积极配合调查,改正违法行为……这些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律免于处罚。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十大包容审慎监管典型案例,通过详细的案件分析及处理意见,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行业等类型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激发创新创业激情,也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效能,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
2019年9月以来,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广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出台了第一批包容审慎监管清单,2020年,响应中央、省、市关于助力复工复产的政策,又出台第二批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清单不断扩容。截至目前,佛山市两批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共57项内容,惠及企业2441家,减免罚款约2082万元,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逐步完善。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立足部门职能,抓“六保”促“六稳”,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形成完备的工作规范与工作机制,为佛山营造良好市场发展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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