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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

2021-01-05 13:20:20 中国质量报

争当宣传员监督员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

本报讯 (记者李 辉)“持续实施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销售、流通环节,统筹线上线下市场,通过开展‘两承诺一倡议’活动,打好组合拳,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目标”。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出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两承诺一倡议”活动。

记者了解到,此次“两承诺一倡议”活动将历时一个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食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市场开办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签订《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会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开发布《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倡导广大消费者不吃长江野生鱼,争当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

《食用农产品市场(含商场超市)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公开承诺书》指出,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检查制度,确保市场内销售者不采购、不销售来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督促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销售的水产品及其制品来源合法,坚决杜绝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保证销售者不在门牌、招牌、广告等载体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不做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鲜菜品公开承诺书》,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水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凭证,杜绝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餐饮经营环节;在门牌、招牌、广告、菜单及线上网络订餐等宣传载体上,均不使用“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不在菜单之外私下向消费者推介、提供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不以其他产品冒充“江鲜”“江鱼”“野生江鲜”等对外销售;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野生鱼鲜,努力营造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时,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出“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的倡议,希望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任何涉及食用长江野生鱼鲜的聚餐活动。借助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积极向家人、朋友、工作对象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政策,将长江“十年禁渔”“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要求宣传到位;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长江流域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市场或网络上有售卖长江野生鱼的,店面招牌、水产制品及菜品标注“长江野生江鲜”等行为的,要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积极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始终保持对非法销售长江野生鱼鲜等违法行为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中国质量报》【“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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