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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2020-11-18 10:57:12 中国质量报

提前24小时报备 设立监管总仓 检测延伸到单体

甘肃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

□ 杨柳岗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疾控部门对城关区焦家湾冷冻厂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发现从天津海关入关的进口冷冻虾内包装样本有1份检测结果呈阳性。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情况,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赴现场调研并作出部署。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也积极行动,联合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等6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

通知要求,从11月15日起,凡从甘肃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食品名称、报关信息、承运企业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报备电话等联系方式。

通知指出,全省县(市区)商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需要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指导督促完善总仓设施设备,所有进入省内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混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总仓。各海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查食品入关手续。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总仓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同时,按照“首接检、批覆盖、抽样查”原则,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包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抽样检测要尽量延伸到单体产品。对相关环境、食品、人员要做到“应检尽检”,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第一时间管控处置疫情风险。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要求处置。

通知还要求全面加强追溯管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运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商务厅《关于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的通告”》,如实填写上传进口冷链食品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等信息,索取“电子一票通”(食品购销凭证),并将“电子一票通”展示在销售场所;对不能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不得采购、销售和使用其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缝隙、不间断执法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储、购进、销售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坚决杜绝流入市场。另外,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者依法处置,对检测呈阳性的环境场所做好现场封控、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并根据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指令积极开展相关人员的落地查找等工作。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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