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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三小”行业实施“多证合一”管理

2020-11-06 10:49:04 中国质量报

准入即准营 监管不放松

浙江在“三小”行业实施“多证合一”管理

本报讯 (张 律 记者曹吉根)经营小餐饮店的市民崔先生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窗口人员的指导下快速领取了营业执照。按原先的流程,崔先生需要分别登录两个平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而现在只需通过一个平台一次填报信息即可。这是浙江省自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小”行业“多证合一”管理的成果。

“三小”指的是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目前浙江的“三小”经营者在办理主体登记时,只需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同步完成营业执照和行业登记,登记机关不再发放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与原来相比,新政实施后减少了信息重复录入、材料重复提交,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实现了“准入即准营”,“三小”经营者办事体验更好了,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也更加有效了。

据了解,这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结后,“三小”行业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将及时推送至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平台,实现登记与监管的有效衔接,为事中事后监管打下基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食品安全的保障始终是放在首位的,在采用‘宽进’便民政策的同时,也跟进了‘严管’措施,主要体现在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我们要求经营者录入‘三小’信息的同时要签订承诺书,还制定了登记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记者了解到,“多证合一”后,监管部门在一个月内至少要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一次全项目检查。同时,每年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下发“双随机”检查任务,其中“三小”行业抽查比例不少于5%。对检查发现 “三小”行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明确了“三小”生产经营的“负面清单”,及“三小”行业必须遵守的品种限制要求。如小餐饮店禁止经营自制生鲜乳饮品、自酿酒等。此外,该局还通过抽样检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红黑榜信用惩戒、智慧餐饮监管、“阳光厨房”建设等多种监管手段,防控“三小”行业市场食品安全风险。

在此基础上,各地也在监管模式上不断探索创新。义乌苏溪镇通过推行“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的“4D管理”,实现全镇481家餐饮店标准化改造全覆盖,消费投诉同比下降60%。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金华、舟山、丽水等地积极探索采取第三方协管、驾照式记分制管理、厨房革命、“4D”餐饮示范街创建、企业“食安码”或“健康码”管理等方式,强化对小餐饮店监管。

据了解,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三小”行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责令改正,并处以适当额度的罚款;对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则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将推动《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立法修订,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同时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后事后监管事项与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的对接,使“三小”登记完成后自动触发执法平台派发事后检查任务,形成一体化监管。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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