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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快递需要完善保价法规标准

2020-10-26 10:36:28 中国质量报


□ 胡立彪

近日,上海市民潘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店铺以9800元的价格卖出一块手表,通过顺丰速递寄给买家。由于手表较为贵重,潘先生花50元购买了额度为1万元的保价服务。买家在收到手表后发现有部件损坏,要求退货。潘先生立即联系顺丰客服,希望按保价理赔。但顺丰方面却回复称:“按公司规定,外包装完好,不予理赔。”潘先生既不解又生气,向国家邮政局进行了投诉,但多次交涉后,顺丰方面仍未给出令潘先生满意的解决方案。

像潘先生一样在快递保价问题上被快递公司的规定搞糊涂、搞生气的人不在少数。有媒体报道,在黑猫投诉平台,关于保价问题的投诉非常多,其中大多数消费者投诉保价名不副实,保价几千元、上万元,快递公司却只赔几百元,甚至一分不赔。被投诉的快递企业涉及顺丰、德邦、菜鸟及通达系所有公司。

所谓保价“名不副实”,是指关于快递保价与赔付,一般消费者的理解与快递公司的规定不一致。查阅各家快递公司的保价赔偿规定,条款内容大体一致:货物全部灭失时,按不超过保价声明的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损毁或灭失时,按损失比例和保价金额、声明的价值与消费者协商赔偿。这与消费者普遍认为的“保价多少就赔付多少”存在差异。其中最为集中的争议点是“比例”问题。按照顺丰的计算公式,赔偿额=(保价额/实际价格)×维修费用。比如,一台电脑价值1.2万元,保价6000元,运送过程出现故障,维修费2500元。消费者一般会认为快递公司应赔付6000元或至少2500元。但按照快递公司的算法,它只会赔付1250元(6000元/1.2万元×2500元)。

显然,快递企业的保价规定和算法有规避自身责任、减轻自身义务的倾向。不过,快递公司这么做,似乎并不违法。我国《邮政法》第47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快递公司的内部规定,基本上都是以此规定为依据。也就是说,一些消费者认为快递公司保价赔付“名不副实”,甚至称其“霸王条款”,只是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的“一厢情愿”。

那么,消费者的利益受损怎么办?目前各家快递公司以格式条款形式出现的保价规定,不仅有违公平,内容也很简略,存在较大的议价空间,这也是现在很多矛盾的导火线。而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发生,快递企业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当和客户产生争议时,引入第三方认定机构从中判定。或者,全部交给第三方保险公司来做,消费者直接购买社会第三方的社会保险,不与快递公司发生关系,这就省了很多麻烦。

有法律人士认为,制定任何法律法规,均应兼顾所有相关者的利益,如果在现实中有一方利益明显受损,这就意味着该现行法律法规本身存在问题。目前关于快递保价的投诉很多,这反映出在当前快递物流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部分条款未能适应这一快节奏,存在严重滞后的问题。而要解决当下一直存在的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矛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探讨建立一套兼顾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快递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治理体系,特别是制定出一套具体的能在行业通行的收费标准和赔偿标准,非常必要。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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