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山西省委、省政府同意,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工信厅、山西国资运营公司联合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山西省将通过创新电力交易机制,对用电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的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户,实现终端电价0.3元/千瓦时的目标。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通过配套措施支持发电企业挖掘成本优势;二是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三是遴选售电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优质售电服务。
山西省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和拓展省内用电需求、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途径。
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将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为主,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按照自愿申报、企业承诺、市级审核、公示备案的程序,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备案。
结合山西实际,此次实施方案重点支持半导体、大数据融合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光电、光伏、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煤机智能制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等14个标志性、引领性产业,将推动传统电力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为山西省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