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灯具照明品牌集群在江苏苏州成立

2020-09-21 11:38:4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丁 莹)9月18日,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牵头组建的灯具照明品牌集群在江苏省苏州市成立。集群成立后将整合中国照明行业品牌,形成高度集约化的品牌集群,助推集聚品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中国灯具照明行业品牌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据介绍,灯具照明品牌集群将开展3项工作:搭建平台,促进多方交流合作;制定标准,树立行业发展标杆;加强宣传,提升集群品牌形象。

交流平台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专家服务平台,开展“品牌之家、品牌之价”主题沙龙,为专家与企业提供交流平台,实现高层专家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提高成员单位品牌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第二是企业交流平台,通过组织企业座谈,协调组织集群成员之间广泛合作,探讨企业发展需要,规划集群工作未来,分享品牌价值理念。通过促进集群企业联合发展、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在制定标准方面,将组织宣贯学习品牌评价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灯具照明品牌集群品牌标准体系,引导集群成员采用标准快速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和品牌价值。

据了解,集群成员将使用统一品牌标识,宣传中国灯具照明集群品牌,讲好集群品牌故事,树立集群品牌形象,形成合力提升品牌效应和国际竞争力。

据介绍,集群成立大会审议通过《灯具照明品牌集群公约》,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副总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陆梅当选为集群主席,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耀海、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彬为集群副主席。

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长、全国政协参政议政特聘专家刘平均表示,全球已进入品牌经济时代,我国需要培育一批国际知名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产业集群品牌,树立中国品牌的优良形象并参与全球品牌经济的激烈竞争。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视频|迪卡侬召回B1-500儿童踏 ...

  • 辽宁省东港市:“开渔”以来尽力保证 ...

  • 湖南华莱“科研创新+智能生产”提升 ...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开办扶贫 ...

  • 黄金消费需求逐渐成为百姓投资的一种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