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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促进质量提升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09-18 09:50:35 中国质量报

□ 梅克保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先后主持召开了企业家座谈会、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科学家座谈会,就“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着眼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强调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个新发展格局的提出,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构建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战略方向,扩大内需是战略基点。而提高供给质量又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基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就需要凝聚各方合力,共同促进质量提升,以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来满足和创造国内需求,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不断释放我国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

第一,认真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中担负着首要责任。希望广大企业主动承担责任,致力质量提升,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力军。一要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强烈意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坚持高质量发展,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出路和保证。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掌握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切实加强科研投入和质量管理,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为社会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二要切实增强诚信守法的责任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意识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根本要求。广大企业要把诚信守法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坚持依法生产、合规经营,不制假售假、不欺骗消费者,坚决守住质量安全的红线和道德法治的底线。三要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质量之魂,存于匠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更多的长青企业和“百年老店”,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与美誉度,努力形成自己独有的比较优势。

第二,更好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为质量提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质量提升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践证明,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的领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就越好,越是保护性、垄断性强的领域,产品和服务质量就会越差。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职责,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监管与服务,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一要坚持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用质量、计量、标准等技术措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适销对路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二要坚持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国家质量激励与约束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形成优胜劣汰、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让质量好、效益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和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胜出。三要坚持用法治维护市场秩序。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第三,积极推动社会多元共治,形成质量提升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质量好,人人受益;质量不好,人人受害。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升质量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齐抓共管、多元共治,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强调质量发展、企业重视质量管理、社会崇尚质量品质、人人关注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要加强服务,面向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实现行业的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消费者组织、第三方机构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评价和调查活动,公开产品和服务“好差评”,正确引导消费,净化消费环境。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举报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用脚投票”,形成质量提升的强大推力。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监督,既要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秀企业,也要敢于曝光企业质量违法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营造促进质量提升的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作者在2020年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质量诚信万里行”主题活动上的致辞摘编)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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