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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升级要有应对实招

2020-09-14 13:57:28 中国质量报

□ 叶金福

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对陈卫群等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限制塑料耗品的使用,加强治理白色污染的建议》进行了答复。答复函指出,在立法层面,广州将以“禁塑令”替代“限塑令”,拟提出“禁塑”目标清单。

(据《信息时报》)

其实,早在2008年我国就开始实施“限塑令”。如今12年已过,在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等行业,塑料袋的使用仍大量存在。尤其在商场,塑料袋由原先免费赠送改为有偿使用后,不但提高了商场的经济收入,而且也使塑料袋使用“合法化”“市场化”。

此次,广州将以“禁塑令”替代“限塑令”,拟提出“禁塑”目标清单,无疑令人欣喜。但笔者以为,“限塑令”升级需有应对实招,否则,限塑“升级令”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首先,需有源头治理理念。出台新版“限塑令”不是难事,但关键在于落实,这就需要从源头入手。要严禁各地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要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纵容。其次,加强信用监管。可考虑将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企业、个人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其三,加快推广可替代品。对于用惯了塑料袋的广大市民而言,如果“一刀切”地全面“禁塑”,肯定会“很不习惯”。这就需要相关方尽快研发可替代品,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让广大市民不受全面“禁塑”的框定而影响日常生活。

当然,落实限塑“升级令”,还需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广大市民应养成良好的购物习惯,自觉做到不使用塑料袋,比如采取提篮买菜、使用布袋购物等绿色、低碳的购物方式。

笔者相信,只要抓住“禁止生产”“纳入信用体系”“研发替代品”这三大关键抓手,再辅以市民绿色、低碳的购物习惯和方式,限塑“升级令”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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