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文光辉)“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禁捕工作)启动以来,地处长江流域中上游的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将禁捕工作作为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将长江禁捕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抓好禁捕工作,该局落实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门的行动方案,落实了相关科所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形成了由该局执法支队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和基层所齐抓共管的禁捕工作格局。
7月下旬以来,长江流域10余个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紧急行动,以经济户口为基础,建立了餐馆、农家乐、鱼庄、活鱼销售等经济户口台账,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同时,通过召开政策宣传会、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及时向经营者宣传禁捕工作相关政策法规。
为切实抓好禁捕工作,该局从食品生产、网络监管、广告监管、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办案等多领域、多环节入手,对全区餐馆、餐饮船舶、鱼庄、农家乐的门牌店招、菜单、进货记录、鱼池、原材料存放点等进行了地毯式检查,严格禁止采购、销售“长江鱼”“野生鱼”“江河鱼”违禁鱼类,严禁在门店招牌、门楣、橱窗、店堂、菜单上有“野生”“江河”“野生”等禁用语字样,对出售、购买、加工和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坚决斩断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进销渠道。目前,该局所属10余个市场监管所已对10余个集贸市场、15个大型商超、120户水产市场主体、180家餐饮单位、20家农家乐、3个餐饮船舶和30个鱼庄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责令当场拆除含有“长江鱼”字样的店招一处,责令限期清除虽已拆除,但痕迹明显的店招2处。
在禁捕工作中,该局还注重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手段,合力推动禁捕工作的有效开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