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提交材料 设置网上专区
湖北5措施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
本报讯 (向悬峰 记者张 华)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的通知》,采取5项措施着力解决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有限、公告时间过长、登记流程容错率低等问题。
进一步减少企业注销提交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申请一般注销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区域及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应当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登记机关在企业补正后可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此外,该局引导推广企业使用依托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建立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企业登录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即可“一网”办结注销相关手续,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