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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通报五起“禁渔”期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0-08-12 10:44:0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宁市轩 记者蔡美萍)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期持续开展的全面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为形成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近日,该局向社会发布5起“禁渔”期间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南京康盈汇餐饮公司店堂内使用的菜单中含有“安庆特色江鳖”等宣传内容。经核查,该公司在其结账小票上标注的菜肴实际名称为“安庆特色甲鱼”,并非菜单上宣传的“江鲜”。菜单上标注“安庆特色江鳖”,是为了达到吸引顾客的噱头。该公司用普通养殖甲鱼冒充“江鳖”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发现,众彩物流水产品批发市场中C760商铺门头灯箱正在滚动播出“长江大白鱼”等字样的宣传广告。经现场核查,该商铺冷库内存有标注“长江大白鱼”字样的鱼类食品26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商铺停止在门头灯箱上发布含有“长江大白鱼”等字样的宣传广告,并现场封存26条涉事鱼类食品。经核实,上述鱼类食品是从淮安市醉摆食品有限公司直接购进。执法人员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淮安市市场监管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江河汇聚川菜馆在“大众点评App”上发布的菜单中有“干烧长江鮰鱼”“香莴笋煮江白虾”等涉及江鲜的菜品。执法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未发现使用“江鲜”类食材制作菜肴的行为,但该饭店店堂内使用的菜单上有上述涉及“江鲜”的菜肴。经核实,该饭店为了吸引顾客,在“大众点评App”平台的商铺宣传页面上展示制售“江鲜”类菜肴的文字和图片,但实际使用的均为农贸市场上购买的普通养殖水产品。该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饭店立即删除“大众点评App”上的有关内容,并已对该饭店上述行为立案。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永阳街道荣昌花园小区内的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自动售货机存放有标识为“长江大白鱼”(商标:常渔,生产企业:江苏大厨帮食品有限公司,产地:江苏淮安,地址:金湖县戴楼康楼路1号,生产日期:2019年12月13日)的鱼类制品5袋。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扣押5袋涉案产品。因该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南京菜到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南京市建邺区,“长江大白鱼”产品的生产企业在淮安市金湖县,目前执法人员已将该案件线索分别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栖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燕子矶街道“陈永康餐饮店”后场水产区中存有用于经营的河豚鱼25条,其中23条已加工处理,另有2条已死亡整鱼且未经加工处理。经调查核实,已加工处理的23条河豚鱼来源合法,但是上述2条已经死亡且未处理过的河豚鱼,并非从有正规经营资质的经销商处购得。该餐饮店经营无正规来源且未经加工处理的河豚鱼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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