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为期两天的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修订草案)》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会议讨论稿)》立法座谈会在山西大同举行,来自全国22个省市的市场监管系统代表及高校学者共计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所建设,保障和促进市场监管所依法履职,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对原《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进行修订,形成《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修订草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会议讨论稿)》。
会议提出,市场监管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石,是参与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原《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进行修订,推动市场监管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是顺应机构和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满足市场监管执法实践的需要,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市场监管所要加速推进法制建设,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