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中国质量报刊社公开招聘驻河北等4省记者站记者的公告

2020-08-04 14:36:29 中国质量报

为进一步做好新闻舆论工作,充实中国质量报刊社新闻采编队伍,协助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新闻宣传报道,现向社内外公开招聘中国质量报驻地方记者站记者。

一、招聘岗位

中国质量报刊社所属中国质量报驻河北记者站、驻云南记者站、驻重庆记者站、驻辽宁记者站记者各1名。

二、岗位职责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记者站负责开展以下工作:

1. 提供所在地区的新闻资源,组织新闻稿件,完成本报下达的报道任务。

2. 负责记者站所在地区通联网络的建立、管理和通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

3. 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驻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宣传工作,密切本报与市场监管系统的联系。

4. 完成记者站每年在地方新闻出版局的年检、审核、重新登记等工作。

5. 完成报刊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资格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具有新闻采编从业资格,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具有新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新闻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 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熟悉新闻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 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从业信誉良好。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人员从即日起至8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将个人简历、应聘岗位申请书和应聘后的工作设想等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bks_rlzy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申请报名。

2.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中国质量报刊社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3.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 体检和考察。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岗位的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5. 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6.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联系我们

招聘咨询电话(传真):

010-84649534

电子邮箱:bks_rlzyb@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中国质量报刊社

邮政编码:100029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在线教育的陷阱

  • ​防范保健品“精准诈骗”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 ...

  • 浙江舟山群岛东南部的蚂蚁岛积极探索 ...

  • 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家企业 ...

最新新闻